中国最严重黑帮火拼(中国内地最大黑帮)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十大悍匪排行榜
  • 2、83年中国首次严打,唐山菜刀队50余人被枪决,他们做了什么?
  • 3、尖沙咀黑帮街头火拼,造成1死3伤,如何评价?
  • 4、94年四川“黑帮火拼”第一案,80人打100人,后来怎样?
  • 5、94年四川“黑帮火拼”第一案,80人与100人打架,结果如何呢?

中国十大悍匪排行榜

新中国成立以来曾出现过不少悍匪,新中国近代以来出现过的十大悍匪排行榜如下:

1、白宝山(中国1997年头号案件)

白宝山,1958年出生,籍贯河北,曾居住于北京石景山区。重大连续杀人案犯人,自1982年12月起多次盗窃、抢劫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后改判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白宝山在狱期间先后杀死两名狱友,白宝出狱后生活不如意,产生报复警察等不良心理;

1996年3月31日,白宝山打伤警察抢走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把,随后以此枪多次作案,杀死五名警察、打伤八名,随后从北京转到新疆继续作案,1997年9月5日被捕,1998年4月被处以枪决。

2、刘进荣(海南第一悍匪)

刘进荣,海南东方人,曾在1979年打过越战,是一个侦察兵,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和野外作战能力,1984年退伍后回村务农,因与人发生冲突,持刀杀人后潜逃到东方、昌江一带深山老林里当土匪,纠集逃犯山匪地痞成立“东方黑帮”;

他率领“东方黑帮”,用敲诈勒索、抢劫得来的几十万元,从中越边境购来枪支、手雷、手榴弹、对讲机、望远镜、吉普车等军队制式化装备,公开与当地警方抗衡;1993年年初,特种部队小组,进山对刘进荣进行斩首行动,刘进荣团伙被一网打尽。

3、万光旭(军事专家口中的特种兵型人才)

万光旭,在八九十年代,集持枪杀人、抢劫、绑架于一身,凶残、狡诈、作恶多端的黑社会头目,因为懂武功、枪法极好,在江西老家作案,被通缉后潜逃到广东,在广东期间多次抢劫绑架杀人,后潜回江西老家;

潜回江西老家后,被公安武警包围在一座房子里,最终参战公安武警以牺牲5名、重伤致残6名公安战士的代价,将万光旭击毙。

4、周向阳(新中国武装绑架第一案)

周向阳,自1995年以来,多次在云南购买枪支弹药,先后流窜6省100多个县、市、区疯狂作案82起,共杀死26人、伤25人,杀害公安民警2人、伤3人,抢劫机动车24辆,抢劫、勒索赃物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社会危害严重,全国罕见。

5、张君(建国以来中国刑事第一案)

张君,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间,在重庆、湖南、湖北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15人轻伤,2人轻微伤,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536.9万元,抢劫出租轿车5辆,抢劫执行任务警察的微型冲锋枪2支及子弹20发;

有组织、有计划地制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其中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重庆、武汉、常德等市繁华地区公然持枪抢劫银行、金店,开枪杀人。

6、孙德林(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持枪杀人、抢劫系列团伙)

孙德林,自1999年10月30日,在12年时间里先后率领团伙劫杀70余人、劫款300余万元。

中国最严重黑帮火拼(中国内地最大黑帮)

7、孔繁座(海南第一要犯杀手)

孔繁座,海南澄迈县人。澄迈县的地痞流氓,1992年12月16日,在澄迈县大富豪歌舞厅,枪杀许某以及其12名保镖,逃亡数年;在多起重大抢劫、黑社会火拼案件中共杀死36人,1996年11月27日,海南省和重庆市警方联手在重庆抓获孔繁座。

8、雷国民(公安部2001年挂牌督办第8大案)

雷国民,安徽省桐城市人,1992年至2001年上半年,先后流窜于广东、云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苏等省,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作案15起。被称冷兵器杀手的雷国民,作案15起,杀害20人。

9、鹿宪洲(北京历史上第一次抢劫银行运钞车的劫匪)

鹿宪洲,1981年~1984年,在云南某部服役,当过汽车兵、军械验枪员,1984年复员后在首汽开出租车,1991年2月鹿宪洲伙同他人在天津、北京盗窃高级轿车3辆,同年6月被捕,1992年被北京市人民法院判处死缓两年,1994年2月18日越狱潜逃;

越狱后的鹿宪洲开始疯狂盗窃、抢劫,而后到边境地区购买枪支弹药,伺机抢劫银行运钞车,在成功策划实施了“2.8”、“6.3”运钞车劫案后,鹿宪洲又实施了“8.27”抢劫运钞车案,在作案过程和逃避追捕过程中落网。

10、王立华(预谋抢劫国库)

王立华17岁因抢劫被判刑9年,出狱后纠集大批不法之徒绑架富人,第一次获得300万赎金并撕票,用这笔钱从边境购买180挺冲锋枪和若干弹药准备抢劫国库,后因为活动资金紧张而将计划先搁置,绑架90年代影星吴若甫并勒索500万,最终被北京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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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中国首次严打,唐山菜刀队50余人被枪决,他们做了什么?

众所周知,在我国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中,出现过很多名垂千古的优秀人物,自然也有不少臭名昭著的坏蛋。从古至今,不管在我国的什么地方,都有坏人出没,虽然在古代朝廷与现代我国的管制下,坏人少了很多,但依旧没能将其斩尽杀绝。

在上世纪80年代,由于时代原因,我国便出现了很多坏人,他们在街头横行霸道,欺负百姓,无恶不作,成为当地臭名昭著的坏蛋。由于影响较大,所以在国家直接出手严打,将其全部绳之于法,给百姓一个交代。

在我国第一次严打中,影响最恶劣,最先被打压的,就是唐山菜刀队了。他们嘴上说着《古龙小说》中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情仇难却,恩怨无尽",却干着欺压百姓的勾当,令人愤恨。曾经,在1983年时,中国首次严打:唐山菜刀队50余人被枪决,他们做了什么?这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1.唐山街头的“菜刀队”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河北唐山。当时在唐山街头,突然出现了一批地痞无赖,他们年龄在20岁左右,成群结队,穿着军绿色大衣提着大挎包,在马路上大摇大摆的行走。这群无赖,没有学识,没有身份,没有收入,有的只是包里揣着的家伙。

但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走在大街上,行人不光不敢多看他们一眼,还得主动绕道而行,因为如果不这样做,他们就会突然拿出菜刀,架在你的脖子上。这群地痞无赖,就是当地臭名昭著的坏蛋"唐山菜刀队"。起初他们仅在唐山横行,后来规模扩大,整个河北都有他们的身影,影响之恶劣,令人难以想象。

2."唐山狼和东北虎"

在1983,由于治安问题严重,国家首次提出"严打"这个方法。通过对不法分子的严厉打击,来解决特殊时间段出现的严重问题,唐山菜刀队,便是最先被严打的对象。

其实在最早建国时期,国内并没有这么多坏蛋。当时忙于生产,除了生活中不可避免的打架斗殴,并没有其他严重事件发生。但到了1981年,由于时代原因,我国出现大量无业游民,也是因此,坏人才在这个时间变得多了起来。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时代背景下,出现了许多地痞无赖,唐山菜刀队则是最为出名。因为当时国家对武器的限制,所以他们便拿起菜刀,以此当作武器,开始四处行凶作恶。据说在菜刀队最为鼎盛时期,曾与东北的一批黑帮火拼过,不仅把对方打的落荒而逃,还获得了"唐山狼和东北虎"的称号,一举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流氓团伙。

3.强力严打,震慑天下

在当时,菜刀队不仅到处抢地盘,还到处行凶作恶,调戏妇女,欺压百姓,在他们眼中,简直如同家常便饭一般。菜刀队的成员走在路上,犹如霸主一般,看上哪家店铺就抢,拿着菜刀满街乱窜,更是常有的事,让百姓十分愤恨。

八十年代,由于菜刀队的原因,唐山百姓都十分惧怕,就算随便出门,也得在腰间别上一把菜刀,以备不时之需。据说,在当时的河北超市里,菜刀一直是脱销状态,可见影响多么恶劣。

1983年,严打指挥部成立,8月下旬,严打正式开始。菜刀队首领收到消息后,不仅不知收敛,反而更加肆意妄为,令人气愤。

一天,菜刀队小头目与一个手下在大街闲逛,看到一辆公交车走来,便上车抢劫。车上有个战士,名叫刘福云,他奋起反抗,大声斥责他们的不良行为,但话音刚落,菜刀却砍到了他的肩膀上,随后他便倒在了血泊之中。

这一不良事件,一经报道,立即点燃了全国人民的怒火。在严打期间,居然还如此恶劣,民警直接将唐山菜刀队作为第一个严打对象,以强力手段,抓捕了50余名菜刀队主干成员,为了起到震慑作用,几天内便将这50余名菜刀队成员枪决,震慑天下黑帮。

"竹叶坏水色,郎亦坏人心",用《杂曲歌辞·春江曲》中的这句话,来形容这件事,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搅碎菜刀队并不是严打行动的目的,而仅仅是个开始。在后续的一年多时间,不仅打击了全国各地众多黑帮成员,还抓获了600多个菜刀队成员,让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到了1984年,治安逐渐良好,昔日称霸一方的菜刀队,也从世间销声匿迹了。故事至此结束,那么83年中国首次严打:唐山菜刀队50余人被枪决,他们做了什么?这件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留言讨论!

尖沙咀黑帮街头火拼,造成1死3伤,如何评价?

黑帮火拼,尖沙咀,难道是陈浩南与乌鸦哥重出江湖,在这一带拍古惑仔电影吗?不是的,这是最近尖沙咀发生的一起真人真事。黑帮团伙在酒吧喝酒闹事,随后吹鸡(广东话吹哨子的意思)召来10余名打手。20余人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黑帮街头火拼”,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事情发生在10月6日凌晨,柯士甸道136至138号金门商业大厦阁楼的一间酒吧内。

起初,有10余人在一包厢内消费喝酒,由于当地有“限聚令”,酒吧必须在凌晨时清场关门。服务人员便到包厢建议包厢内客人离开。不想,服务员清场的举动,引起包厢内客人的强烈不满,随后便开始扔东西、砸东西,不肯离开,吓得服务员赶紧躲开了。

大约过去10分钟左右,包厢内客人又叫来10余人,20多人在包厢内商量。没多久便突然全部冲出,将该酒吧砸得面目全非。并对酒吧内服务人员与其他客人拳打脚踢兼爆樽(古惑仔电影里砸瓶子的情节)。

——那么,这场黑帮火拼,仅仅只是因为酒吧要求清场吗?非也,很可能是两大帮会争夺地盘!

据港媒报道,该起“黑帮火拼”有两种说法,很可能涉及“和胜和”与“14k”两大帮会。

第一种说法是,该酒吧原本是由“和胜和”负责睇场,最近不知道什么缘故,酒吧改为了由“14K”睇场。当天晚上,在包厢内喝酒的10余人是“和胜和”的成员,期间他们已经与“14k”的成员发生了冲突。随后双方各自“吹鸡”,上演一场街头火拼。据了解,死伤的4名职员,均有“14k”的背景。

而另一种说法则是,双方之所以发生冲突,起因是两黑帮关于“睇场费”收入产生争拗。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侦办该案,调查该案是否涉及黑社会火拼。另外,警方已锁定数名涉事人员,目前尚无涉事人员被抓捕归案。

94年四川“黑帮火拼”第一案,80人打100人,后来怎样?

《增广贤文》中有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话认为人们对于金钱的获取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知。而《儿女英雄传》中也有另外一句话“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金钱对于人们的生活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性本就是复杂的,大多时候人们可能为了获取高额利益而变得贪婪,因而古往今来,那些为了金钱而走上不归路的人们不计其数。

对于本就贪婪的人来说,如果面对一座金矿,相信很难会把持住。现实生活中也的确有人如此。上个世纪90年代,也就是在1994年,四川曾因为一起金矿,而发生了一场黑社会火拼性质的凶案。此次事件造成了伤亡人数共计34人的严重后果,而事情的始末被揭开以后,让人不禁倒吸一口气。

当时新中国为了加快经济的发展速度,需要在白龙江流域建立一个水电站,而这个被水库淹没的地区,地下居然含有大量的金矿。如果要修建水电站,这个金矿就只能被淹没。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这些资源,相关部门发动群众,对这里的金矿进行了一个为期两年的挖采。

而当地的青川县便迅速开始了“万人采金的狂潮”。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这片地区有着无数双红着双眼的人们,疯狂地挖采着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而这其中便有一个地方,在当地的产金率是最高的,这个地方便是金河坝,在当地被称之为“红窝子”。之所以被称为红窝子,是因为谁挖到了红窝子,那就是发了横财了,这种“红窝子”可是非常值钱的。

但这笔横财可不是轻而易举,便能拿到的。能来到这里挖金的,大多都是狂热之徒,无论是谁家的矿井挖到了红窝子,都很容易遭人惦记,甚至被人强取豪夺,而这群狂徒当中最出名的便是恶霸李洪。李洪在当地收了一堆流氓地痞当自己的小弟,还非法购买了不少武器装备,其中甚至有微型冲锋枪,是当地极为有名的横行霸道的霸主。

这个故事还有另外一位主角,他叫李代明,原本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建筑公司员工。他跟朋友凑钱在金河坝开了一个矿,没想到自己的运气这么好,竟然出现了“红窝子”。恶霸李洪知道以后,便派了自己手下的人前去开采抢夺。而李代明是刚来的,对于这边的情况他并不了解,直接将这些人赶了出去。这让李洪恼羞成怒,当天晚上便带着一大群人,直接把李代明脑袋打了。

而李代明对于这样的飞来横祸,是非常不甘心的。自己不仅没有得到钱,反而还被对方打了,心中很是愤怒。但他也明白,李洪人多势众,自己带着这帮朋友肯定是不行的。因此他直接花了八万块,雇佣了80个蹲过监狱的人,还从当地的猎户手中,购买了数十把的猎枪和砍刀,更是自制了200多个“土手雷”,打算和李洪硬碰硬。

而李洪在这这片地方称霸惯了,手底下也有着100来号人,因此非常狂妄,并没有将李代明的挑衅放在心上。也正是因此,他并未做出任何防范和准备,但李代明确一早摸清了他的行动路线,给他下了埋伏。毫无准备的李洪和他的手下们,被李代明自制的“土手雷”炸得屁滚尿流。李洪当场便不顾面子跪地求饶,可此时的李代明像是杀红了眼,直接拿刀杀害了李洪,还继续追杀李洪的手下。

这场80人打100人的火拼共计死亡了34个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黑社会火拼案第一案。案发17年以后,当初逃跑的李代明突然间主动投案自首,这件震惊全国的案子也伴随着李代明被判处死刑,最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94年四川“黑帮火拼”第一案,80人与100人打架,结果如何呢?

张三和 李四 系狱友 ,刑满释放 后,张三 在当地 招兵买马 成立 了黑社会组织。 后张三 与当地 另一个 暴力 团体 发生 摩擦 ,与火拼接 。 由于 人手不足 ,张三 向以前 的监狱 朋友 李四 求助 ,李四 聚集 了王五等 8名社会 闲散 者参加 了这次 火灾 。 焦点 问题 李四 为黑社会 性质 组织 提供 动手 行为 能否 认定 为参与 黑社会 性质 组织 ?

蚂蚁 的观点 认为 ,为黑社会 性质 组织 提供 手段 ,为黑社会 性质 组织 提供 临时 帮助 的行为 不能 认定 为参加 黑社会 性质 组织 。 原因 如下 :参加 黑社会组织是指 成为 黑社会组织的一员 ,接受 黑社会组织的领导 和管理 行为 。 参与 黑社会 性质 组织 分为 积极参与 和一般 参与 。

《处理 黑社会 性质 组织 犯罪 事件 座谈会 纪要 》(以下简称 《纪要 》)规定 :积极 参加者 是指 接受 黑社会 性质 组织 的领导 和管理 ,多次 积极参加黑社会 性质 组织 的违法犯罪 活动 ,积极参加严重 的黑社会 性质 组织 的犯罪活动 ,

作用 突出 ,其他 在组织 中发挥 重要 作用 的犯罪分子 ,其他参加者是指 除了 上述 组织 成员 以外 ,接受 黑社会 性质 组织 的领导 和管理 的犯罪分子 判断 行为 者是否 犯有 参与 黑社会 性质 组织罪 ,关键在于 认定 参与 行为 。

认定 标准 1:是否 接受 暴力 团体 的领导 和管理 ,根据 《纪要 》的规定 ,无论是 积极 的参加者 还是 普通 的参加者 ,都必须 接受 暴力 团体 的领导 和管理 。 这不仅 是必要 的主观 意志 因素 ,也是判断 参与 行为 是否 存在 的重要依据 。

主观 上没有 参加 意图 ,客观 上也没有 受到 犯罪 组织 的指导 和管理 ,被纠正 、雇佣 、收购 、威胁 、被黑社会 性质 组织实施违法犯罪 活动 ,提供 帮助 、支持 、服务 的人,不得 以参加 黑社会 性质 组织罪 进行 处罚 。 本案 中,李四 为黑社会 性质 组织 提供 了暴力 团体 ,王五等 参加 了黑社会 性质 组织 的单一 犯罪活动 ,但他们 主观 上没有 参加 该组织 的愿望 ,没有 参加 该组织 的其他 违法犯罪 活动 ,没有 在该组织 中担任 职务 和利益 ,没有 受到 该组织 的管理 和纪律 的制约 ,没有 受到 该组织 的制约 。

因此 ,不能 认定 其行为 构成 参加 暴力 团体 的罪行 。 值得注意 的是,加入 黑社会 性质 组织 的故意 是否 知道 该组织 的黑社会 性质 不同 。 在本案 中,即使 李四 和王五等 人知道 张三 集团 是暴力 团体 的性质 组织 ,李四 的提供 行为 和王五 的帮助 行为 也不 意味着 成立 了参加 暴力 团体 的性质 组织 ,是否 有参加 的意图 。

认定 标准 2:是否 符合 参加 暴力 团体 的形式 和实质 要素 ,从司法 实践 来看 ,随着 暴力 团体 的发展 和发展 ,传统 暴力 团体 通常 拥有 的参加 仪式 也逐渐 简化 。 一般来说 ,参与 行为 是否 完成 应以行为 者和黑社会 性质 组织 就参与 组织 问题 达成 思想 一致 为判断 标准 。

常见 情况 如下 :第一 ,加入 犯罪 组织 有明确 的约定 ;第二 ,行为 者履行 了加入 组织 的仪式 ;第三 ,行为 者要求 加入 ,并得到 组织 或组织 的第一天 批准 或默认 ;第四 ,虽然 没有 办理手续 ,但在组织 的领导 和管理 下,他们 实际上 参与 了组织 的各种 违法犯罪 活动 。

第五 ,行为 者开始 不知道 加入 的是从事 违法犯罪 活动 的黑社会 性质 组织 。 了解 真相 后,他们 没有 退出 ,并在组织 的领导 和管理 下参与 了组织 的违法犯罪 活动 。 简单 来说 ,参与 行为 可以 从形式 上简化 ,但双方 必须 就是否 参与 和是否 认可 达成 实质性 的一致 。 此案 中,李四 和王五 没有 表达 参加 该组织 的意愿 ,也没有 履行 相关 的参加 仪式 和手续 ,不仅 不符合 参加 的形式 要求 ,也不符合 参加 的实质 要求 ,不能 认定 为参加 黑社会 性质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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