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简省,笔画连绵是中国传统书法艺术“草书”的特点。草书是汉字的一种字体,来源于汉代,在隶书根底上谋求简便发展而来。唐朝以来,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狂草”是草书的发展的黄金期间,成为了齐全脱离适用的艺术之作。
应时而生
章草起于西汉,盛于东汉,字体具隶书方式,字字区别,不相纠连;历代对章草的称号有不同的说解。有见汉末以来《急就章》有草书写本而说章草因《急就章》的章字得名的,最为无稽。

今草起于何时,又有汉末张芝和东晋王羲之、王洽两种说法。从传世的表、帖和出土的汉简、汉砖看,在汉末以八分书为正体字的同时,已经出现近似真书的写法。草书也会随之变异。


草书在唐代出现了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狂草,成为齐全脱离适用的艺术创作。狂草亦称大草,笔意奔放,体势连绵,如唐朝张旭《千文断碑》、《新诗四道》,怀素僧《自叙帖》等等,张旭史称"草圣",孙过庭《书谱》字字区别,不相衔接,而笔意活跃、秀媚。"大草"与"小草"相对称,大草纯用草法,难以识别,张旭、怀素善此,其字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始终。

清朝冯班《钝印书要》谈学草书法云:小草学献之、大草学羲之,狂草学张旭不如学怀素。怀素的草字容易识别,字迹清瘦见形,字字相连处亦落笔明晰易临。张旭字形变化繁多,常一笔数字,隔行之间声势始终,不易识别,构成一种独特的风格,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提到张旭草书以"喜怒窘穷,忧悲愉佚,仇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而有动于心,必于草书挥毫发之",故学张旭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