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很多人都听过覃兆明事情,这件事件当时惊动一时且惹起了社会的很多言论,覃兆明的罪状真实是非常令人发指,然而其实他的罪状远远不止抢劫、奸杀这样简略,他的罪状背后其实还包含着很多秘密,让咱们一同来看看吧


覃兆明生于1974年,小学文明,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他曾因偷盗被判刑4年,出狱后到广东打工。2012年2月21日,因抢劫被荆州开发区联结派出所抓获,后被查明覃兆明在荆州开发区和沙郊区抢劫作案13起,被判入狱15年,投入沙洋监狱服刑。
强奸杀人案
8月29日,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发现,新江口镇德胜村强奸杀人案现场提取的指纹,与因犯抢劫罪正在沙洋陈家山监狱服刑的覃兆明的局部指纹特色相似。民警当即赶到沙洋监狱停止核实,并经DNA鉴定,确认现场指纹系覃兆明所留。
村民评估
民警经过走访了解到,覃兆明性格内向,少言寡语,脾气火暴,往常很少和周围的人交换。他做事不计结果,青睐饮酒。街坊反映,嫌疑人结婚前在家务农,之后不断在外打工。在家务农时,干活勤快,是个种田好手。
行为解释
民警剖析覃兆明的立功心思次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嫌疑人离婚后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仇视女性;二是性心思变态,有性暴力偏差。三起命案都发生在其与前妻离婚之后,并且作案前都曾饮酒。
8起强奸3起杀人案
警方深挖出覃兆明8起强奸、3起致人死亡的立功理想。除了以上两起发生在松滋的奸杀案外,覃兆明还于2005年9月9日晚,在广东佛山尾随陈某至偏僻处,将其强奸并致其身亡。
强奸事情一
2000年年12月10日晚7时许,覃兆明在松滋市米积台车站看见受害人刘某骑自行车从米积台镇往沙道观镇方向行驶。覃兆明骑摩托车尾随其后,走到沙道观镇泰山闸村村级公路上,覃兆明超车将其推倒在地,用手掐住其喉咙,将其拖到一个草垛的前面,实施强奸致其死亡。
强奸事情二
2000年3月30日晚10时许,覃兆明在松滋新江口镇白云边酒厂左近,看见受害人冉某从新江口朝老城镇方向走去,遂起歹意,尾随一段后,在路边木材堆上捡了一根胶绳子,从前面勒住冉某脖子,将其拖到松滋堤坡下实施强奸致其死亡。
处以死刑
覃兆明示意听从该院判决,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未提出抗诉,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以强奸罪判处覃兆明死刑,剥夺政治权益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