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恶心的刑法(世界上最奇葩的四种刑法)

本文目录一览:

  • 1、世界最惨的刑法 15种刑法骇人听闻
  • 2、历史上古罗马的“浴桶刑”到底有多恐怖呢?
  • 3、史上十大残忍酷刑
  • 4、细数历史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残酷刑法
  • 5、吓尿了,世界最残忍的十大酷刑你都知道哪些
  • 6、最恶心的惩罚

世界最惨的刑法 15种刑法骇人听闻

1、活埋:其通常会将受刑者捆绑起来,而后放置于洞孔中进行活埋。

2、蛇坑:罪犯会被投入到一个充满了毒蛇的深坑中,坑中愤怒而饥饿的蛇会对其进行攻击,直至罪犯死亡。

4、凌迟:该刑罚是慢慢地对受刑者的身体各部分进行切割,尽最大可能的延长刑犯的痛苦。

5、火刑:火刑已经被延用几个世纪了,通常犯有叛国罪和巫术罪的人会被处以火刑。

6、火项链处决:这一刑罚在南非比较普遍,不幸的是,其直到今天仍在沿用。

7、象刑:在南亚及东南亚,象刑已经存在几千年了。人们会训练动物执行两种形式的死刑,一种是慢慢地折磨致死,另一种是瞬间地碾死。

8、五种酷刑:这一刑罚比较好理解,即对受刑者处以五种酷刑:即割鼻,断一手,断一脚,而后阉割,最后腰斩。

9、格鲁比亚领带刑:哥伦比亚领带又称哥伦比亚割喉,是黑帮惯用的惩罚手段。

10、绞刑,剖腹,分尸:在英国,犯有叛国罪的人会被处以绞刑,剖腹及分尸,该酷刑在中世纪时极为常见。

11、水泥鞋:这一酷刑源自美国黑手党,其执行方法是将受刑者的脚放入煤块中,而后填充湿水泥,最后将受刑者扔入水中。

12、断头台:断头台是最为臭名昭着的死刑方式之一。其是由一把与绳子相连的铡刀构成,受刑者的头会被放置在刀架中间,而后,刀片迅速落下使之斩首。

13、合婚共死:合婚共死是一种最为可怕的死刑,当然其肯定也是最为有趣的一种。该酷刑源自于法国,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较为常见。

14、十字架:这是最广为人知的古老刑罚之一,因为耶稣就是被执行的此刑罚。

15、铜牛:也称西西里公牛,其是当地最为残酷的刑罚。该酷刑源自古希腊,其是用黄铜铸造的一只中空公牛,在其一侧有门和门栓。

历史上古罗马的“浴桶刑”到底有多恐怖呢?

古罗马的“浴桶刑”起源于古波斯的“船刑”,是一种比妲己发明的虿盆更为残酷的刑罚。

虿盆

妲己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蛇蝎心肠女人。有一天,她与纣王在鹿台上寻欢作乐。纣王令后宫妃子及宫女,赤身裸体唱歌跳舞,以助酒兴。

姜后宫中的女人不愿意,纣王大怒。于是妲己出了一个主意,严惩这些女人。

具体做法是:在摘星楼前,挖一个大坑,然后将蛇蝎蜂虿之类丢进坑中,然后将宫女们推进去,让百虫嘬咬,妲己将这刑罚取名虿盆。

船刑

虿盆之刑虽说残忍,但人死的相对较快,船刑就更为残酷。船刑是将人脱光衣服,塞进掏空的树洞里,露出头颅和四肢。

然后强行喂牛奶和蜂蜜,直到他们严重腹泻。接着在受刑人身上涂上蜂蜜,再将他推进在池塘里。

漂浮在水里的死囚,其排泄物就会堆积在这个封闭的空间里,身体会长蛆,随后蛆在他们的坏死皮肉中取食繁殖。

而露在外面部分会被虫子持续叮咬,过程极为痛苦,更为可怕的是,受刑的人可能需要2周后会才会死亡。

浴桶刑

到了古罗马时期,四处征战的过程中,引进了船刑。由于古罗马是奴隶制国家,奴隶生命如草芥,船刑大量被应用。

但船刑所需的树洞不是那么好找的,于是罗马人把树洞改成了浴桶。

与船刑不同的是,浴桶刑仅露出受刑人的头部,而浴桶里是注满水的,脑补一下画面,是不是很恶心,很残忍?

浴桶刑历史上最著名的案例

罗马帝国崩溃后,其浴桶刑被后人继承了下来。16世纪中叶,匈牙利的伯爵夫人伊丽莎白就曾使用过浴桶刑。

伊丽莎白被后人称为“世界上最残忍的女人”。她曾经虐杀过至少80名以上的女童。

其中最残忍的方法是:先毒打,接着火钳烫小女孩的身体,然后她用嘴撕咬她们的脸部和四肢,等到血肉模糊时,伊丽莎白再对她们使用浴桶刑。真是变态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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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十大残忍酷刑

酷刑,指的是残忍、暴虐至极点的刑罚。酷刑起初只是用来对付奴隶的,随后扩展到了帝国专制的工具。下面我整理了史上十大残忍酷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史上最残暴的十大酷刑

史上十大残忍酷刑第10名:绞刑

虽然绞刑至今在法国外籍军团仍被沿用,但是其实风靡一时的绞刑现在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合法的。其实绞刑就是勒住脖子使人窒息而死。它也可以用来勒断人的脖子。绞刑曾经一度在西班牙被使用,直到1978年西班牙废除了死刑之后,绞刑在西班牙变得不合法了。

绞刑通常是犯人被困在椅子上,然后执行者拿一根金属条绕在犯人脖子上,慢慢的勒紧直至犯人死亡。在一些地方的绞刑里,通常还会在金属条上装上一颗钉子,这样在勒住犯人脖子的时候那颗钉子就能插入犯人的脊柱。犯人在执行绞刑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极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去。

所有绞刑中最极端的版本就是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人所使用的。绞刑的最后一次被使用是1977年得José Luis Cerveto。安道尔是世界上最后一废除绞刑的国家,它在1990年正式废除绞刑。然而据印度作家同时也是 法律 专家的Parikh说其实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世界各国均曾以绞刑处决犯人。多数情况下,受绞刑的都是平民百姓(贵族多用斩首),因此使用绞刑被当作是不荣耀的象征。至于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犯很多都以绞刑处死,是由于他们罪大恶极,令人发指。

在中国 历史 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级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为保留全尸,通常会要求自缢赐死或绞刑处死,而不是可能导致身首异处的斩首。现在多用枪决。英国曾以问吊作为其车裂刑的第一步,而犯人不会在此阶段中死去。

史上十大残忍酷刑第9名:船刑

船刑是古代波斯的一种酷刑,它旨在把人慢慢折磨死。在船刑中犯人的背会和船绑在一起,双手和双脚还有头都会腾空。

犯人会被要求喝下牛奶和蜂蜜,然后被送到痢疾的高发地区,接着犯人的身上也会被涂满蜂蜜和牛奶,这样就能够吸引昆虫爬到他身上来。接着犯人要在不流动的池塘里漂浮着,接受太阳的曝晒。

此时毫无反抗能力的犯人只能任由自己的排泄物堆积在船里,这样越来越多会爬到他身上,这些昆虫会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犯人都会重新被喂食和涂抹蜂蜜换个牛奶,这样就可以保证犯人不是死于脱水和饥饿而是慢慢的被折磨死的。

但是一般性的犯人大多数还是会死于饥饿,脱水和休克型 败血症 。一般在执行船刑几天后犯人就会精神错乱。船刑是非常痛苦,耻辱而又折磨人的。

Plutarch(希腊历史家)写道,Mithridates在受此刑后的第17天才归天。美洲土着印第安人也用相似的死刑,他们把犯人绑在树上,在身上涂上污物,把他留给蚂蚁。因为犯人先前没有被强制喂食,通常会在几天后饿死。

史上十大残忍酷刑第8名:剥皮

世界上最恶心的刑法(世界上最奇葩的四种刑法)

顾名思义,剥皮就是把人身上的皮肤剥下来。剥皮的过程就像是为了满足口福或者获取皮毛而剥 动物 的皮一样。剥皮常被用于拷问和惩罚犯人,通过犯人被剥了多少皮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是在被拷问还是被执行死刑。剥皮是古时的一种刑罚,亚述人和明朝人曾经使用过这种刑罚。

剥皮,听到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

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史上十大残忍酷刑第7名:凌迟

凌迟也称割肉。凌迟通常会对那些犯很严重罪的犯人使用例如:通敌叛国,谋杀双亲等。凌迟在不同地方有许多不同的叫法。凌迟其实是中国公元900年开始使用的一种刑罚,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

通常犯人会被绑在公共场所的柱子上,然后犯人身上的肉会被一片片割下来,至于具体如何操作的在古代文献上没有记载因此凌迟在不同地方的具体实施过程都不一样。后来在实行凌迟的过程中会使用麻醉药,也许这是对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为了不让犯人在凌迟过程中晕过去。

凌迟主要在三个方面惩罚了犯人:首先是对犯人心理的羞辱因为需要被展示在公共场所,再来是对病人身体上的折磨,最后是对于病人死后的羞辱。在一些剥皮时,还会对犯人实施肢解,例如:切割,撕扯,拉扯,斩断以及其他一些分离犯人身体的方法。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共需要用三万六千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处死罪犯,方算行刑 成功 !

史上十大残忍酷刑第6名:轮刑

轮刑也称凯瑟琳轮,在中世纪和早期现代社会轮刑被用来处置那些极其恶劣的罪犯。轮刑一直被使用到18世纪。在当时的法国,德国,丹麦,瑞士,罗马利亚,俄罗斯,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轮刑一直被当做一种严酷的刑法被使用。

轮刑所使用的轮子就是普通的马车上的轮子,轮子里有发射型的结构,但是有时在轮刑中不一定非要用上轮子。有时犯人躺在轮子上被铁棍打,这样子就能使犯人被钉在轮子上。

或者,犯人会被要求全身张开的躺在两个由x形摆放的两根木梁组成的圣安德烈十字架上。,然后犯人已经被辗坏的身体会被放在轮子上公示。

轮刑仅次于吊笼,在中世纪时期的德国是最常见刑罚形式。在涉及对死刑囚犯进行惩罚的问题上,很少有哪种酷刑如轮刑一般盛行。

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开绑在地上。不过,木制辐条分别对应各主要关节,如手腕,脚踝,膝盖,臀部和肩膀。

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铁的轮子打断四肢和关节。但是,这仅仅是恶梦的开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别打碎,和血、肉混成绵软状态后,四肢被编到轮子的辐条上,然后正面朝外悬挂展示。

痛苦的受刑者将继续保持该状态数日,他们一边遭受别人的辱骂、羞辱,一边奄奄一息慢慢死去。他或她死后会变成乌鸦和昆虫的大餐。

史上十大残忍酷刑第5名:铜牛

铜牛亦称西西里牛,是一种发明于古希腊的刑罚手段。

雅典一个名叫Perillos的黄铜发明者想西西里的阿拉克加斯的帝王许诺说他发明了一项新的刑罚手段。他首先完全使用黄铜铸造了一头牛的模型,牛的身体里的中空的,牛身上还开了一扇小门。

犯人被关在牛的身体里,然后在牛身体下面烧火,火逐渐把黄铜制成的牛烧的通红,把犯人活活煮熟。由于铜牛结构特殊,因此烟会像香薰一样的冒出来。

牛的头部里装有由管子和塞子组成的结构,这个结构可以使得犯人在牛身体里面大叫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头愤怒的牛发出的声音。甚至有传言说当牛身上的门打开,犯人的遗体被取出来时会有部分没有烧掉的骨头,这些骨头看起来像珠宝,然后这些骨头会被用来做手铐。

史上十大残忍酷刑第4名:剖腹

剖腹或者取肝指的是从腹部里把重要的器官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都取出来。作为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必然是毁灭性的。在历史上剖腹是一种非常残酷的死刑。

一般来说,最后一个掏出来的器官都是心脏或者肾。在日本,剖腹一度被作为死刑的手法以及自杀仪式中的一部分。

史上十大残忍酷刑第3名:下油锅

受烹煮的人会被放在一个很大的缸里。在三千年钱的俄罗斯和欧洲地区,烹煮首次被使用。在那些地方的烹煮刑罚中,他们会使用油,酸性物质,水。这种过程是非常缓慢而又痛苦的。

通常烹煮中使用的大缸里会放满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是溶铅。有时犯人会被浸入这些液体中,然后液体被慢慢加热,有时犯人会被直接放进已经煮开的水中,通常会先把犯人的头放进去。

接着那些执行者会用钩子把犯人浸的更深一点,这样就可以加速他们的死亡。或者可以使用装满油,树脂的更浅一点的容器加速犯人的死亡。犯人会逐渐的全部浸在水中,慢慢的被煮死。

根据历史记载,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于羑里的时候,西伯的儿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质,为纣王当车夫。纣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锅里“烹为羹”,赐给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纣王得意地对别人说:“谁说西伯是圣人?他吃了自己儿子的肉羹还不知道呢!”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

南宋初,秦桧专政,残害忠良,他也用过烹人的刑罚。直到清末,杭州古代藩属旧址东侧射堂庭院中,还保存着一只大铁镬,上宽下窄,直径四尺,深二尺多,原有铁盖,后失落。据 传说 ,这只镬就是当年秦桧烹人用的。但秦桧当时曾经烹过何人,史书未见记载。

史上十大残忍酷刑第2名:刺刑

相对于上面的方法来说,接下来的这个方法可谓是最痛苦但却也是最有趣的一种。刺刑指的是一个人被刺穿在一根桩子上。可以从身体的侧面,直肠,阴道,或者是嘴巴里穿过。

这种死法确实是十分痛苦的,因为它会持续数日。通常桩子会被竖在地上,然后被穿在柱子上的人就这样一直悬空着直至死去。有些时候把桩子插在地上是为了不让犯人立即死去,同时桩子又可以堵住病人的伤口防止血流出来。在示众之后犯人会被钝器从会阴和直肠穿入。

钝器会把犯人的器官挤到一边,这样能够防止他立即就死。然后钝器会从胸腔穿出,然后穿入身体的顶部,这样就能防止犯人从柱子上掉下来了。犯人通常就会这样一直被穿在柱子上,直到由于重力和自身的针扎而慢慢落到地上。曾经使用过这种方法的帝国有亚述帝国,希腊帝国和罗马帝国。

用一根削尖的木桩立于土中,受刑者坐在尖端上面,让这根长棒从受刑者的肛门插入,从嘴或胸部穿出。

史上十大残忍酷刑第1名:五马分尸

在中世纪的英国,会被五马分尸的人通常是那些叛变者。在1814年英国废除叛国罪之前,五马分尸这个刑罚还一直是合法的。

这是一种十分耻辱而可怕的死法,通常只有犯下叛变这样的最高罪行才会被使用这样的死法。五马分尸只会对男性使用。女性要是犯下叛国罪会被绑在柱子上烧死。知道1970年才改为绞刑。

凡人首先会被捆扎公共场合,接着会被吊起来然后被割去生殖器,最后身体被分成四块,在一些着名的示众分尸中,如果有人不去看的话就会被怀疑是潜在的叛国者。

五马分尸,也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用五匹马或牛拉扯裂人的头和四肢,拉扯的是活人。又称“五车裂”。后比喻硬把完整的东西分割得非常零碎。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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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历史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残酷刑法

古代明智未开,阶级分明,为了震慑国民谋求利益达到统治的目的,统治者普遍采用酷刑,其中最有威慑力的不计其数,并且这些刑罚是不可逆的。古达的刑罚可一点都不讲究人权,完全是怎么痛苦怎么恶心怎么来。想尽一切办法镇压人民。下面介绍几种最严酷的刑法。

1、剥皮

这种刑法在解放前的西藏还有。行刑方式是从脊椎处下刀,一刀将背后皮肤分成两边,然后像蝴蝶展翅一样将人皮向两面撕开。不过这个方法必须有熟练地手法。据说还有一种是用水银脱皮法。将人深埋在土里,后在头部划开个十字型,然后从上方把水银慢慢的灌进去。由于水银的毒性。人受不了便会在土里挣扎,然后皮肤会和肉体分开,人则光溜溜的从土里窜出,人皮则会留在土里。这绝对是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排行榜里最残忍的。没有其一。

2、脑刑、碎头机

这两个都是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排行榜里针对人的大脑的酷刑。不过在手法上两者稍稍有所不同。脑刑是把把人头皮扒开,后挖出脑子,然后脑壳敲碎喂猪,将把脑子剁成脑浆,然后浇花。而碎头机则更加简单粗暴,直接将脑袋碎掉。用碎头机的结果是这样的:牙齿被挤入牙槽内,周边颚骨破碎。然后眼睛从眼窝蹦出,脑浆从七窍喷出。

3、刺刑

这个刺刑起源于15世纪,是当时的弗拉德三世所发明的,因此得到了“穿刺王伏勒德”(Vlad the Impaler)的恶名。真的是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排行榜之一了。受刑者会在受刑中途因为血管破裂或休克而死,但不幸的话,受刑者就会及其痛苦地被木棒刺穿,并且在这个状态下可以活上三天。他们在烂泥中爬行,供德库拉伯爵边吃饭边观赏。据说德库拉伯总共施行了2万~30万次刺刑。

4、鼠刑

该刑罚真可谓是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排行榜里最令人恶心的刑罚了。将受罚者捆绑后让其平躺,后将有开口的箱子装进老鼠,让门口倒扣在受罚者身上,并且在箱子上点火,老鼠会因为害怕而拼命在受罚者身上打洞!最后钻进受罚者的身体了!这和开肠破肚没大区别了,而且更加恶心。

5、车裂

车裂就是传说的五马分尸,这个是大家都知道的,五马分尸。将罪犯的头与四肢分别套上绳子,由五辆车、或五匹马、或五头牛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车裂一直沿用至五代朝时期。秦帝国的改革家商鞅与宰相李斯皆死于此刑。也是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排行榜里算是比较著名的了。

吓尿了,世界最残忍的十大酷刑你都知道哪些

1.人棍

人棍作为古代一种酷刑,其手法非常残忍,切去人的四肢留下一个头部,使人流血而死或者成为残疾。现在也有很多团伙组织把小孩子双手双脚切掉然后叫他们去街上乞讨要钱。

2.梳洗

最早是朱元璋发明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3.悬吊刑

吊乳头:专门对于女犯的刑罚,用细绳拴住两个乳头,将女犯悬吊在空中,仅仅让脚尖着地。

吊半边猪: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捆在一起悬吊起来,另一侧侧悬挂重物。

掉鸭子凫水:用绳子将女犯双脚捆住,头朝下倒挂,不断浸入水中,即将昏迷的时候再拉出水面。

倒挂金钟:用绳子捆住女犯的一只脚吊起来,然后将另一只脚和双手从背后捆绑在一起,使其身体倒悬于空中。

4.碎身刑

在古代,碎身刑是常用的刑罚之一,尤其是在用车轮刑的时候经常会撕碎人体。在轮盘转动的时候,固定在地面的铁刺就是刮下一条肉,来回几次基本上也就被撕碎了。

5.碾刑

碾刑,顾名思义即将犯人用某种方式活活压死的一种古代酷刑。可分为三大类:一是用重物压死;二是从两边同时加码慢慢压死;三是带有利器的东西扯烂。

6.劓刑

劓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始于秦朝,属五刑内肉刑的一种,被处劓刑的受刑人被割去鼻子。汉文帝改为笞刑,而在隋朝便废弃这一刑罚觉得对人是一种羞辱。

7.刺刑

刺刑是指用一根削尖的木桩立于土中,受刑者坐在尖端上面,让这根长棒从受刑者的肛门插入,从嘴或胸部穿出。

8.绳刑

绳刑,一种残酷的刑罚,是让人坐在绳子上,其他人来回扯动绳子以伤害人的肉体。让女犯坐在一条放有腐蚀性液体的绳子上,下体在绳子上反复摩擦,相当痛苦。

碎头机,中世纪西班牙宗教法庭执行死刑所用的器具。下巴放在底下的木条上,脑袋放在帽子里,刽子手慢慢转动螺丝将脑袋慢慢压扁,之后牙齿挤入压槽,颚骨碎裂,眼睛射出没在痛苦中慢慢死去。

10.苦刑梨

苦刑梨是十六世纪欧洲用来刑罚和拷问的一种刑具,直到近代这个刑具因为未打开装置时形状似梨才被某些博物馆称做“苦刑梨”。将关闭的苦刑梨插入受者的口、肛门或阴道中,然后施者会转动梨上的锁链装置。

不得不说还是古人会玩啊,专门研究这么残酷的刑罚出来,还好我们没有生活在古代,不然一想到有这么多酷刑就感到后背一阵寒意。

最恶心的惩罚

骑木驴昔官刑之一,木贯长钉,置犯人于其上,钉由肛入,直穿心胫而死。 【明徐树丕之识小录】

幽闭 骑木驴--中国史上最残酷的女子刑罚

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幽闭,对女性的宫刑),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病后杂谈》

女子在中国古代地位的低下,常常使她们处于男性附属品的地位,深居简出。因此犯罪的几率较之男性,当是凤毛麟角。不过,也不排除某些女性的过激行为惹怒了官府的事情。于是,如何给女人施以刑罚,成了一个颇让人伤脑筋的问题。

有的妇女犯了罪,根本可以不受惩罚,因为她们是男人的附属品,可以有自己的男人代为受刑。这应该算是对女子行刑的一个极端。古书中关于“妇人不著械”“妇人无肉刑”的说法也有很多,体现出法制的“德”的一面。就笞杖刑罚而言,对妇女也是有照顾的,而改用鞭背,对于犯奸罪的则采取脱裤留朡()的方法。而且,对这类不得不施以笞杖的女犯,行刑者也多半会比较宽容,怜香惜玉之心怕是天生的。

对于处死女犯,古人多用毒药、活埋等“体面”的方法。赐三尺白绫让人自尽的方法看起来也是比较人道的,可是法国一位汉学家依然批评了这种做法,因为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女人是不会被吊死的,毕竟一个女人吊在半空中,在众人的眼皮下甩来扭去,晃动着双腿是极不合礼仪的事,所以必须活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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