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最凶狠的狼是什么?有多狠,和藏獒比呢?
- 2、3.2004年有森林狼“地狱三头怪”之称的三人分别是谁
- 3、《狼王洛波》读后感
- 4、深度解读:一代“狼王”加内特人狠话也多,看他如何带球队上巅峰
- 5、北美历史上的传奇“狼王”,一次凄惨的死亡,结果如何?
最凶狠的狼是什么?有多狠,和藏獒比呢?
最凶狠的狼是蒙古狼 【现存的,不包括灭绝的】
蒙古狼是世界上最大的狼种.外形似狼犬,但嘴尖口宽。通常两耳竖立,尾不上卷,尾毛蓬松,尾巴尖部毛色暗黑。整个头部、背部以及四肢外侧毛色黄褐、棕灰色,杂有灰黑色毛,但四肢内面以及腹部毛色较淡,毛色常因栖息环境不同和季节变化而有差异。 它们居住在其他动物的洞穴,有时也自己挖掘。洞长约2-4米,通常有几个入口。单独活动或者合群。通常夜行,冬季有时白天也活动。他们捕食比他们大的动物,如鹿、驯鹿、驼鹿、野牛、麝牛和山羊等。1-2月发情交配,在高海拔地区可能延迟至4月。孕期62-63天,每胎1-11仔,通常4-6仔。2-3岁性成熟。寿命12-15年。
至于和藏獒比 存在很大得争议 理论上是藏獒强于蒙古狼 但是考虑到真是情况
比如狼的群居性和狼的野性以及捕猎技巧得话 藏獒想打败蒙古狼 还是不容易得
与狮虎等对决得话 赢可能性几乎没有 有人对藏獒与金钱豹做了科学对比 原文如下:
藏獒能打败虎、豹?我想这纯属无稽之谈。我曾经亲自解剖过虎、狮、豹和藏獒。去了皮的藏獒,在肌体上与一只普通的雄性金钱豹一般大。在某些肌肉结构上,比如前肢和颈部肌系,藏獒远不如豹的发达。在头骨上藏獒也不具任何优势,虽然确实要比狼的粗壮,但仍无法与豹的相比。从豹头骨上供咬肌、颞肌附着的面积来推算,它的咬力要远远大于藏獒。另外豹的犬齿要远较藏獒发达。藏獒的犬齿,从比例上看尚不如狼的发达。在体重上,雄性豹的平均体重有70-90公斤,远东豹的最大记录是130公斤。我解剖的那头雄性藏獒,经我的准确测量为130斤,折合成公斤,也就是65公斤。因此无论在形体结构、还是体重上,藏獒都不及豹子,至于狩猎技巧,战斗技巧,两者更无可比性。我曾亲眼目睹过一头壮年雄性军犬和金钱豹之间的拼斗。战前,狗的主人声称他的狗能轻而易举地咬断灰狼的脖子,牵制住一头豹子也毫无问题。结果一开战,豹只一爪子就将军犬开膛破肚了。至于虎,那就更无法相提并论了。我在印度的一位同行曾告诉过我发生在上世纪初叶的一场雄性印度虎和豺群决斗的著名故事。那是猫科和犬科中最厉害角色之间的一次决战。那时正值干旱,猎物少得可怜,而虎和豺都主要以大型有蹄类为食,两者间的冲突在所难免(在猎物丰富的时候虎和豺都会尽量避免这样的冲突)。大约有45只豺来抢夺虎捕杀的水鹿,老虎为了捍卫这顿可供它吃一个星期的大餐而不惜与豺群搏斗。最后的结果是惨烈的,老虎不仅丢了水鹿,自己最后也葬身豺腹。但豺群也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大约有一半的豺被老虎杀死,其中有13只当场毙命,另有9只撑到次日也先后一命乌乎(它们当时已躺在地上无发动弹)。老虎虽然败北,可它也给予豺群沉重地打击。虎的杀伤力由此可知是多么的强大和可怕!这头老虎的残骨最后被一印度山民捡到,当时转交给了孟买自然史学会。因此藏獒根本无法同虎、豹对抗。我相信藏獒决不会惧怕虎、豹,但若是两者开战说得惋转些也只不过是悲壮的反抗而已。所以,所谓的藏獒能打败虎、豹只不过神话,并且也只能停留在神话上而已。人们片面的神话藏獒,只不过是出于对它的痴爱,想拼了命抬高它的身价而已。但科学毕竟是科学,夸张的言辞根本无法在科学面前站得住脚。任何传说都有个度,过了头,就难免有炒作之嫌。
[img]3.2004年有森林狼“地狱三头怪”之称的三人分别是谁
凯文-加内特、斯普瑞维尔、萨姆-卡塞尔
凯文·加内特(Kevin Garnett)
国籍:美国
生日:1976年5月19日
绰号:狼王
位置:大前锋
身高:6尺11寸/2.11米(真实身高2.14米)
体重:252磅/113.9公斤
职业生涯:13次
毕业学校:法拉加特高中 Farragut Academy HS (IL)
选秀: 1995年第1轮第5位(森林狼)
07-08赛季工资: 2375万美元
08-09赛季工资: 2475万美元
合同情况: 5年 1亿,2003/10/1签,2009夏到期;3年5100万,2007/8/1签,2009夏生效,2012夏到期
球队:明尼苏达森林狼 波士顿凯尔特人
球衣号码: 森林狼21号,凯尔特人5号.,国家队10号
最喜爱的食品 :汉堡、薯条和比萨。
偶像:魔术师约翰逊。
1995年《体育画报》封面人物 1997年当选未来十年最具影响力人物排名 2000年和2001年《福布斯》百强实力榜第五十五位姐姐善雅、弟弟埃斯利在南卡罗莱纳州长大,曾是洛杉矶湖人的球迷在电影《篮板》中扮演威尔特-张伯伦 拥有一个“KG”的纹身,胳膊上还纹有一个篮球,篮球上纹有“鲜血、汗水和眼泪”的文字 最喜欢的食物是汉堡包、炸薯条和比萨 体育领域的偶像是托尼-多斯特(橄榄球)和“魔术师”埃尔文-约翰逊
加内特是从高中直接进入NBA的为数不多的球员之一。高中时代:1994年当选南卡罗莱纳州篮球先生,1995年当选《今日美国》全美最佳高中生球员,入选全美高中生第一阵容,当选伊利诺伊州篮球先生。4年高中球员生涯一共得到2533分,1807个篮板和739次盖帽。在全美麦当劳明星赛中砍下18分、11个篮板、4次助攻和3次盖帽,当选最有价值球员。 1995-96赛季:入选最佳新秀阵容第二队,以19岁零11个月成为NBA历史最年轻的上场球员。 1996-97赛季:入选全明星阵容,以163次盖帽打破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史单季盖帽纪录,1996年11月23日对垒洛杉矶快船拿到职业生涯第1000分。1997年3月23日对垒迈阿密热火,拿到职业生涯第1000个篮板。 1997-98赛季:1998年1月3日对垒丹佛掘金拿到职业生涯首次三双,进入全明星首发阵容。单季抢下786个篮板,打破队史单季篮板纪录。1997年11月13日对垒华盛顿奇才抢下20个篮板,追平队史个人单场篮板纪录。82场常规赛全部首发,成为了森林狼队史第三位单季常规赛全部首发的球员。 1998-99赛季:1999年4月2日对垒丹佛掘金拿到职业生涯第500个盖帽。 1999-00赛季:场均得分、篮板和助攻数据分别为22.9、11.8和5,成为了联盟历史中仅有的9名单季场均拿到20+10+5数据的球员之一。1999年12月27日对垒奥兰多魔术,单节抓下12个篮板,半场抓下19个篮板,全场抓下23个篮板,三项数据均打破森林狼队史纪录。1999年12月28日对垒热火,成为森林狼队史篮板王。 2000-01赛季:连续第二个赛季拿到场均20+10+5,NBA历史仅有7人做到。2001年3月18日对垒克利夫兰骑士,拿到职业生涯第8000分。2001年3月2日对垒掘金,拿到职业生涯第4000个篮板。2000年11月9日对垒费城76人,成为森林狼队史得分王。 2001-02赛季:连续第三个赛季拿到场均20+10+5,NBA历史仅有5人做到。入选联盟最佳阵容第二队,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以及最佳访问阵容第一队。赛季59次拿到两双,创造队史纪录。单季抢下981个篮板,创造队史纪录。2001年12月14日对垒萨克拉门托国王抢下24个篮板,打破队史个人单场篮板纪录。2002年2月4日对垒圣安东尼奥马刺,完成个人职业生涯第2000次助攻,成为森林狼队史助攻王。 2002-03赛季:连续第四个赛季拿到场均20+10+5,NBA历史中仅有拉里-伯德取得过同样的成就。入选最佳阵容第一队、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和最佳采访阵容第二队。在第二十五届全明星大赛上砍下37分、9个篮板和5次抢断,当选全明星赛最有价值球员。赛季抢下1102个篮板,打破队史纪录。赛季得到68次两双,打破队史纪录。2002年10月30日对垒掘金,职业生涯总得分突破10000分。2003年1月30日对垒达拉斯小牛,得到职业生涯第11000分。2003年2月24日对垒密尔沃基雄鹿,拿到职业生涯第6000个篮板。2003年2月12日对垒骑士,完成职业生涯第1000次盖帽。 2003-04赛季:当选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入选联盟最佳阵容第一队和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当选12月、1月和2月西部最佳球员,成为联盟历史首位连续3个月获此殊荣的球员。赛季场均抢下13.9个篮板,首度成为联盟篮板王,并带领球队首次打入西部决赛。 2004-05赛季:连续第三个赛季打满82场常规赛,且场场首发。入选联盟最佳阵容第二队和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连续第六个赛季场均拿到20+10+5,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位连续6个赛季场均取下20+10+5的球员。2007-08赛季,他加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和雷·阿伦和保罗·皮尔斯一起形成了“凯尔特人三巨头”,平均每场砍下18.8分和9.3个篮板,并且帮助球队获得总冠军,这也是他本人获得的第一次总冠军。
截止07-08赛季,KG共参加常规赛998场(这个数据比好多教练都多),总得分20378分,总篮板11197个,总助攻4390次,累计抢断1382次,盖帽1665次。NBA只有5个人完成了超过19000分,10000个篮板,4000个助攻的数据,KG便是其中之一,另外四名球员分别是张伯伦、贾巴尔、马龙和巴克利
斯普雷威尔曾经是个颇有争议性的人物,他在金州勇士队被媒体封为行为不羁的坏孩子;到了纽约尼克斯队,全世界最尖酸刻薄的纽约媒体却称他是大苹果的救世主。如今,在气候严寒的明尼苏达,他已经成为狼王加内特的得力助手,帮助森林狼队打破了连续七年止步于季后赛首轮的坚冰。
[编辑本段]锁喉事件

“锁喉事件”是NBA史上一桩最严重的球员攻击教练事件,而动手的当事人正是这位斯普雷威尔先生。
1997年12月1日,斯普雷威尔走进球队的训练场。看得出来,他当时的心情不太好,三天前,他因为没有赶上球队前往盐湖城打客场的专机,以及练球迟到这两件事被球队罚了款。而时任球队主教练的卡勒西莫(P.J. Carlesimo)却又一直拿这事来数落他,简直是在火上浇油。这自然是埋下了两人冲突的导火线。
三周前,在勇士队与湖人队对垒时就曾发生过一件事情。当时勇士队大比分落后,在教练员利用暂停布置战术时,斯普雷威尔却跟队友有说有笑,好像很不在意。卡勒西莫当然很是气愤,狠狠把他骂了一顿,并且取消了他剩余时间的上场机会。
眼瞅着教练对他的要求很高,斯普雷威尔通过各种方式向教练暗示:不要太过分,不要让我觉得你是在故意找我麻烦。
但卡勒西莫也是牛脾气,他根本不理会斯普雷威尔几近于威胁的暗示。
双方暗战到一定程度,冲突就正式爆发了。
那天,不知道到底为了什么,卡勒西莫在场边放声大骂斯普雷威尔。
士可杀不可辱!斯普雷威尔的忍耐显然已经到了极限,只见他放下手中的篮球,朝场边狂奔,一把就掐住卡勒西莫的脖子,死命地掐!过了15秒钟,队友们才拉开失控的斯普雷威尔。卡勒西莫几乎无法呼吸,他根本没有预料到事情会如此演变。
在好说歹说之下,怒气冲冲的斯普雷威尔离开训练场,留下惊魂未定的卡勒西莫。可没想到20分钟后,斯普雷威尔又跑进训练场,朝着卡勒西莫身上连挥了好几拳……
事情严重了。无论什么运动项目,球员对教练员实施暴力攻击,不管你的理由有多正当,都于法不容。第二天,全美所有媒体的体育版、运动新闻节目的头条新闻都是斯普雷威尔攻击卡勒西莫教练事件,“坏孩子”标签就这样无可非议地贴上了。
NBA总部立即开出罚单:鉴于斯普雷威尔殴打教练员的举止十分恶劣,停止其参加该赛季剩余的比赛,而且不得支取薪水(640万美元)。罚单一出,与其签约的运动鞋厂商也马上和他解除了合同。斯普雷威尔的形象一下子跌到了谷底。
斯普雷威尔说:“如果你在现场目睹了卡勒西莫对我所做的一切,相信你一定会同情我的。”
[编辑本段]一等身手
在“锁喉事件”发生之前,斯普雷威尔可是NBA中当红的得分后卫。他的进攻和防守都是一流的,很难让人相信他只是一个在选秀大会第一轮第24 顺位被选中的球员。
被低估,是斯普雷威尔出道以后给人们留下的形象。他在亚拉巴马大学时就是一名得分好手,体能超强,爆发力惊人,但就是没有几个NBA总经理看好这个球风狂野的瘦小子。
从1992~1993赛季踏进NBA赛场开始,斯普雷威尔就展现出了大将之风。他的耐力非常好,第四节的奔跑速度跟第一节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即使打满全场,好像也不会显露出疲态。他的突然加速摆脱防守能力在NBA里名列前茅,一旦让他拿球快攻,转瞬之间,他就摆脱了对手,轻松地灌进两分。他上篮时的脚步更是一绝,他摇摆的幅度非常大,让对手防守时无从下手,这一招已成为他得分的重要手段之一。
进入NBA第二年,斯普雷威尔就成为勇士队的明星球员,他几乎每场比赛都能稳定地得20分、5个篮板球和5次助攻。除了大肆进攻之外,他还担负起防守对手最难弄的后卫和小前锋的职责。他对比赛的专注,使他赢得了教练和队友的信任,被认为是一个非常敬业的球员。这个赛季,斯普雷威尔打出场均21.0分、4.9篮板球、4.7次助攻和2.2次抢断的成绩,入选NBA最佳阵容第一队以及最佳防守阵容第二队,这对他攻防两方面都给予了极高的肯定,尤其作为一个二年级新秀极其难得。
[编辑本段]重拾信心
锁喉事件对斯普雷威尔的打击很大,不能上场打球所感受到的痛苦,远远大于几百万美元的损失。禁赛生效后,勇士队肯定不能再留他了,就把他送到了纽约尼克斯队。
尼克斯队十几年来都是天王中锋帕特里克·尤因的球队,主要打法都是围绕着他来进行的。斯普雷威尔来到这里,定位很简单:辅佐尤因,当个称职的绿叶,三分线外远投以及快攻突击是他的主要任务。由于新来乍到,他只能从板凳席开始,以替补身份上场,上场时间有限,一时半刻还看不出他到底适不适应尼克斯队的硬朗球风。
1998~1999赛季,一向是东区强权的尼克斯队,因为战力整合不佳,加上当家中锋尤因脚踝有伤,好不容易才以东区老八的资格搭上季后赛末班车。因此,所有的人都认为尼克斯队季后赛之旅凶多吉少,将会止步于第一轮。
这时,斯普雷威尔跳了出来,他跟队友阿兰·休斯顿一起担起了球队的重任。他那拼命三郎的作风也极大地激励了队友的斗志。
季后赛首轮挑战头号种子迈阿密热队。在决胜的第五场比赛中,休斯顿在终场前0.8秒投篮命中,惊险地战胜了热队,爆出一大冷门。第二轮,士气大振的尼克斯队一口气连胜4场,让亚特兰大鹰队提前放了暑假。东部决赛,虽然尤因伤势加剧无法出战,但尼克斯队受到幸运神的眷顾(在第二场比赛中“大妈”拉里·约翰逊在终场哨响前完成了一记“打四分”),在斯普雷威尔和队友们的戮力同心下,他们又一次大爆冷门,击溃步行者队,从而成为NBA历史上第一支以第八名身份打进总决赛的球队。
总决赛的对手是拥有双塔戴维·罗宾逊和蒂姆·邓肯的马刺队。而尼克斯队所能依靠的,就是他们那种永远不放弃的精神。只见身上有伤的斯普雷威尔杀进杀出,飞身救球、卖力防守,几乎一个人就搞得马刺队上下鸡犬不宁。虽然双方实力有一段差距,但斯普雷威尔可不愿轻易认输。在马刺队只要再赢一场就可封王的第五战,他满场飞奔,共攻下30分、10个篮板球。无奈孤臣无力回天,尼克斯队最终还是以一分之差落败,结束了这段脍炙人口的“老八传奇”之旅。
斯普雷威尔在总决赛中场均攻下26分,高居全队之冠,他使纽约球迷暂时忘却了天王中锋尤因的存在。他那种水里来火里去、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拼劲与狠劲,为纽约球迷带来了另外一种看球乐趣。于是,仅仅经过一个短赛季,斯普雷威尔就从令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摇身一变成为纽约篮球的救世主。从此再也没有人会去追究掐了谁的脖子,以及到底为什么掐脖子了。
[编辑本段]向总冠军迈进
虽然斯普雷威尔是那种激情四射的球员,但千万不要以为他是很难搞的球员。事实上,带过他的杰夫·范甘迪教练就说:“他是个工作态度一流的球员,而且很受教,打球也不自私。我最喜欢他的一点就是诚实,他有话就直说,不会去逢迎拍马。”曾经在勇士队与斯普雷威尔共过事的马刺队主教练波波维奇说:“他对比赛的付出与自我要求是其他球员的模范,私底下的他很害羞,从来不会刻意要上镜头或是给别人带来困扰。”
也许正因为他的直言,他又因种种原因被迫离开了他最喜欢的纽约城和尼克斯队,转战明尼苏达。从这个赛季的过程和结果来看,他到森林狼队其实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他说:“任何人都想跟卡塞尔和加内特在一个队里,我现在就呆在这一支非常有战力的球队之中,感觉太棒了。我虽然很怀念纽约,想念那里的老朋友,但我已经到了必须努力收集总冠军戒指的年纪了。”
斯普雷威尔使森林狼队的后场更加坚强。他有强行切入的破坏力,三分线外跳投一旦疯起来,谁也挡不住。更重要的是,他有总决赛经验,加内特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不少东西。
斯普雷威尔在今年的季后赛中充分地发挥了自己的才能,不仅很好地起到了对 “狼王”加内特保驾护航的作用,而且赢得了明尼苏达球迷真心的喜爱。
从狂野到成熟,斯普雷威尔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去摸索,现在的他球风更加洗炼,心智上也有大幅的成长。这位篮球场上的斗士,以另外一种永不放弃的形象,深深地感动着每个不轻易妥协的灵魂。
淡出赛场
在森林狼最后一年,球队开出3年2100万的工资时,斯普雷维尔还以一句“我还要养家糊口”使自己淡出了NBA,但也显示出了狂人本色。
萨姆·卡塞尔 Sam Cassell
全名:Samuel(Sam) James Cassell
外号:外星人
位置:后卫
生日:11/18/69
高度:1.91M
体重:83.9kg
毕业学校:佛罗里达州立大学 (Florida State)
现效力球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
进入 NBA 1993年
NBA 球龄 14年
选秀情况 1993年第1轮第24顺位被火箭队选中
赛季最高分 35分 生涯最高分 40分
效力过的NBA球队有火箭,太阳,小牛,网,雄鹿,森林狼,快船,凯尔特人
1994-1996赛季在火箭时随队夺得两枚总冠军戒指
[编辑本段]个人荣誉
两次荣获NBA“本周最佳球员”——1998年4月6日-12日(效力于新泽西网队);
1999年11月2日-7日(效力于密尔沃基雄鹿队)
1999-00赛季,助攻729次,创雄鹿队历史最高记录
参加2001年全明星周末“远投大赛”,获得冠军
平均每场助攻9.0,列NBA第2位;三分球命中率0.876,列NBA第9位
2007-08赛季,获得NBA总冠军.
《狼王洛波》读后感
《狼王洛波》读后感1
《狼王洛波》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身手敏捷.凶猛异常的狼王----洛波和健步如飞的野马“飞毛腿”的命运。
凶猛的狼王洛波只有四个手下,但他们个个力大无穷,使人胆战心惊。洛波很挑食,只吃当年生的小牛,就算肚子饿了也不去吃腐食。他们杀死了许多羊,却一口都不吃,真够残忍的!当然,经常做这种令人恨之入骨的事是没有好下场的。不久,它便被捕狼机抓住了,饿死了我想:要是洛波做事不是这样残忍,不把别的生命放在眼了,也许人们就会原谅他,狼嘛。总是要吃肉的。希望洛波下辈子做一条好狼。
奔跑速度疾快的野马“飞毛腿”,又高又大。全身乌黑,有四条灵活的腿,一看就知道是马中豪杰。使很多人都想去抓住它,并占为己有。“飞毛腿”打败了许多人和马,但还是抵挡不住母马“美马记”的诱惑。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啊!最后被抓住了,为了自由,”飞毛腿“便自寻短见了,真可惜!真是应征了“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狼王洛波》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狼王洛波》这本书,它的作者是一位优秀的猎人,也是一位杰出的作家-欧。汤。西顿。
我读完了这本书,深受感动。原来动物也有如此深刻的感情!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这点,更让我懂得了动物们的心声!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那催人泪下的故事:“从前,在一个外国的山村里,有许多人以放牧为生。可是统治这里的并不是人,而是一只老奸巨滑的狼王洛波。它,曾带领仅有4名成员的狼群一夜杀死了500多只羊;也曾偷过许多牛,而且都逃过了人类的追杀。可是这曾经不可一世的狼王,却因为自己的爱妻惨死在作者的手下,而也孤傲的死去了。
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故事啊!一个孤傲的狼王,却因爱妻而死,这是何等高尚的情感啊!
生活中,人们形容没良心、没感情,都常常惯用狼的名称。例如:“你这个白眼狼!”“狼心狗肺!”“狼狈为奸!”。。。诸如此类的很多很多。
只希望以后大家不要再觉得动物没良心了。它们有良心,和人们一样有良心。
《狼王洛波》读后感3
暑假的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套西顿的动物故事集,包括《小战马》、《狼王洛波》、《狐熊华普》,不过我最喜欢《狼王洛波》,因为他给我带来了感动。
故事讲了:在一片水草丰饶的宝地,最有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狼——洛波。在夜晚,如果有狼在叫,牲畜和牧民都思毫不在意,但是如果是洛波在叫,那么这一带的人将整夜睡不着觉。第二天早晨才会非常小心地看看自己的院子里有没有什么损失。只怕狼王洛波在自己家中睡下了。看到这儿我不禁为狼王洛波喝彩。但最后,洛波还是被牧民抓住了,牧民不想杀了他,只是将他锁在牧民家的门旁边。牧民每天都会给他送来一些肉,可他就是不吃牧民送来的肉,最后他被活活饿死了。我被深深的打动了。也许他不是最强的,但人类可以打倒他,却杀不死他永久的灵魂。
今后,我每天都会去看一眼令我感动的书——《狼王洛波》。
《狼王洛波》读后感4
世界上最重感情的动物是谁?人?不,那是狼。
在新闻上,常常会发生有人不要他的孩子了,谁和谁离婚了,可是,狼从来不会抛弃自己的孩子、伴侣,除非伴侣死了才会改嫁。
我想介绍给大家的一本书,是欧·汤·西顿写的《狼王洛波》。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洛波,他是一只公狼王,十分精明。可他十分痴爱他的妻子。因为深受洛波的痴爱,布兰卡(他的妻子)走在洛波的前面,踩到了捕狼机。洛波因为失去了布兰卡而十分伤心,最终踩到四个捕狼机,死了。
狼王洛波对布兰卡的爱是无法形容的,只有布兰卡才能走到他的前面。当布兰卡像狼群求助时,他会像风一样赶来,当布兰卡死了后,他依然疯狂地寻找关于布兰卡的一切信息……
人的智商比狼高,可是,他们中有些人却不懂狼的情深意重,还发明了“白眼狼”、“狼心狗肺”等词语。狼的眼白多是自然现象,难道要叫得了红眼病的人为“红眼人”?这是对人、狼的不尊重。
朋友们,如果你为洛波的情感所感动,那请来看《狼王洛波》吧!
《狼王洛波》读后感5
狼王洛波是讲了六条狼生活在美国墨西州北部的广阔牧场,怎样威害这片牧场的牛——、羊群,使这片安静的牧场变的不安静,使这里的人都生活在恐剧中。
这里生活着一位威震四方的领袖——狼王洛波,追随他的有五条狼,其中有一位全身雪白是的他伴侣叫“白姐”洛波长得高大,而且还十分狡猾,他手下几个是最精悍的部下,个个都身强体壮,勇猛无比。
牧场的人们通常认为,草原上的狼经常挨饿,对食物不挑剔,可对这样的狼群是大错特错,凡是老死,有病的,不干净的食物,甚至是牧人宰的鲜肉他们碰都不碰。
这里的牧民对洛波的恐剧一天比一天强烈,后来就用悬赏洛波首级的赏金每天都在增加,可是个个弄的失败。
最后一个猎人叫乔、卡隆刚开始也是想尽了各种办法也没有将这洛波逮住,最后通过自已的细细观察,利用脚印来辩别,()发现走在前面的脚印和后面几个不一样,原来正是洛波的伴侣,乔、卡隆就是用了这个办法先逮住了“白姐”,逮住的“白姐”到最后发出了一声嗥叫,洛波接着传来一声粗犷的嗥叫来回应“白姐”的。
就这样一场悲剧就生了,一向沉着冷静的洛波为了救自已的伴侣,不顾一切狂奔而来,落入了猎人的陷井,洛波被逮住了,最终我们还是把它们俩的尸体放在了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感受到,遇到任何困难都不怕要有一颗勇敢智慧的心,就能征服一切困难,打败所有勇猛狡猾的敌人。
《狼王洛波》读后感6
在假期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洛波》的书。这本书有五个感人的独立的小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同身受的是“爱犬宾果”在成长中发生的一则小故事。
宾果聪明,好学,顽皮,忠心。有一次,宾果顺着狼的气味追寻到了森林中,结果被捕狼机夹住了,主人费了好大劲才把宾果救了出来。宾果受了重伤。不久,主人在外出时,也被捕狼机夹住了。当宾果找到主人时,两头狼正向主人扑来,宾果连忙冲上前,和狼开展了一场生死之战。宾果再一次受了重伤。为了解救主人,宾果不顾自己的伤,往返多次,终于拿到了救主人的工具……
读到这儿,我的眼圈红了,宾果虽是一条狗狗,但我不能不爱它。我感受到的它与主人之间的“爱”,不一定是用语言来表达,同样“爱”也不一定在同类之间产生。人类不只是这个地球上唯一的物种,就像宾果和它的主人一样。只要肯付出就能得到回报。人类的我们,大家只要互相关心,关爱,我们都能建立起很好的感情——让我们一起行动吧!
《狼王洛波》读后感7
上个月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动物记》,说第一篇《狼王洛波》也是他小时候读过的,看我读过后和他当时想的是不是一样。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阅读,那一般是看不了电影玩不了游戏以后才做的无聊事,但这次不同了,我一口气看了下去,我为狼王洛波无敌的枭雄风采所着迷,为布兰卡的鲁莽大意而暗捏了一把汗,为洛波最后的凄惨下场而深深叹息。
第二天爸爸要我谈感受,我们想的居然差不多,我们都为洛波的死亡而可惜,对狼王做的坏事情却没有一丁点儿的谴责,爸爸告诉我这就是每个人心中的英雄情结,连打死洛波的猎人“我”在下手的时候都在想“可当我准备让他血债血偿的那一刻,却好像突然有了一种良心受到谴责的感觉。”
可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洛波死,我喜欢它统治克伦坡的风采:洛波带领的狼群有绝对的实力,人们以为它们大部分时间吃不饱,所以总是饥不择食,其实它们经常挑三拣四,只吃一周岁的小母牛;对付牛群,洛波一出现就取得了战果,群牛四散而逃,小母牛在洛波的脚下瑟瑟发抖,它无疑是草原上的王者;洛波还善于利用地形,避开猎人坦纳瑞用最好的枪、最快的马、一大群狼狗组成的“军队”的围捕;不管是精心配制的毒药、符、咒,还是卡隆的捕狼机、炸药、烟熏火烤统统对洛波和它的团队都不起作用;除了枪,洛波就是无敌的存在,猎人卡隆叹息地说,在洛波面前,我简直就是个傻瓜。这是多么睿智、机警的形象啊!
可惜再智勇双全的枭雄也有自己的软肋。洛波的爱人布兰卡是一头全白色的漂亮母狼,它总是喜欢不守纪律到处乱跑,结果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狼机抓住丢了性命。()读到这里我就猜到布兰卡会害死洛波,果然,猎人砍下了布兰卡的爪子,在捕狼机上布下了布兰卡的气味和脚爪印,可怜的老洛波,他从来都没有停下寻觅亲密伴侣的脚步,根本没有去防备或者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想法,结果一点儿也没有悬念,老洛波给猎人抓住了。
无敌的洛波因为亲信盟友的鲁莽大意而葬送了自己的性命。我最伤心的一段是:据说失去力气的狮子、被剥夺了自由的老鹰和失支伴侣的鸽子都会心碎而死。三重打击下的老狼王,身体没有受伤,灵魂却已经出壳。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刀枪”,以前看到这样的谚语,我总会为猎人的勇敢、智慧而向往,这一次却不同了,我真恨不能猎人能笨一些,老狼王继续威风一世才好,我是不是很傻呢?
《狼王洛波》读后感8
《狼王洛波》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的内容曲折:有喜悦;有痛苦;有失落;也有沉哀!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从前,草原上有一只狼王,名叫“洛波”,它的体形巨大,是普通狼体重的三到四倍,而且身材魁梧,攻击力也很大。虽然它的部落数量不多,但个个身怀绝技:黄狼是一只全身陈黄色的狼,速度极快,曾杀死过数百头羊。白狼是一只雌狼,全身披着雪白的大衣,所以人们叫它“白姐”。其它五只狼都是“虾兵蟹将”,但都比一般的狼厉害。正是因为它们的凶残,滥杀牛、羊,罪恶至极。所以,就有人贴下“取洛波头者赏黄金千两”的公告。
有很多猎人都想取洛波的头得到赏金,但都以失败告终。可是它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怕枪。虽然每个猎人都会配备一支枪,但狼王见了早在六米以外逃之夭夭了,猎人跟本无法瞄准,射击。但自从来了这么以为猎人,洛波才得以被捕。
这位猎人很聪明,想到在牛身上下毒,但都被洛波的“火眼睛睛”识破了。有一次,猎人放了一头已被杀死的小嫩牛在狼王寻找食物的地方。猎手把小嫩牛在血里泡了许久,连刀锈的气味也闻不出来。果然,狼王出现了,猎人在狼王叼起那块肉的零点零一秒前出现了,并撒了毒。狼王马上止住了嘴,并命令队伍马上撤离。显然,这个计划失败了!
虽然猎人很丧气,但又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放了许多肉在狼的领地上,但不是放在一起,而是放成了一条线,每块肉都隔着一段距离,只在最后一块肉上放毒,让狼王消除防备之心。第二天,结果却和我们想的不一样:前面几块肉都不见了,猎人很高兴,以为狼王吃了。等看到最后一块肉时,却空欢喜一场。原来狼王并没有吃,而是把肉叼在嘴里堆在最后一块肉上,还撒了一泡尿在上面。它在向猎手们是挑战,对他们想出的办法感到可耻。
猎人并不气馁,想方设法搞到了一百五十架强劲的钢制捕狼机,它产生的咬合力足以把一堆坚硬的骨头咬成渣。他们感到很欣慰,因为他们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狼王脚印前面有一些稍小的脚印。猎手推测这是“白姐”的脚印,如果是雄性狼的话,就会立刻被杀掉!
“白姐”是狼王的配偶才可以走在它的前面。猎手们想利用“白姐”来杀掉狼王。
那一次,猎人把最强劲的几架钢制捕狼机摆成“h”形,隐藏在了狼王寻找食物的路上,不露蛛丝马迹。可是狼王没有受伤,“白姐”却被夹住了,动惮不得。猎人迅速把“白姐”押回帐篷杀掉!
“白姐”被捕,狼王很伤心,急切地在寻找!可“白姐”已经成了猎人的刀下囚。“白姐”的爪子被剁了,在隐藏的捕狼机上面按了几个脚印。狼王看到“白姐”的脚印,不顾一切的'冲上去,结果却被捕狼机死死的“咬”住了四条腿。只因狼王力气太大,竟带着每架一百四十斤重的捕狼机跑了起来!毕竟是带着这么重的东西跑,不过一会儿猎人就追上了狼王,并制服了它!
它“嗷嗷”叫了两声,这是呼叫同伴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没有狼来救它,他被抛弃了!此时的它只是眺望着自己逝去的王国。
猎人喜出望外,狼王却正好相反。那一只狼能承受住这样的三重打击:一只失去配偶的鸽子;一只被剥夺自由的老鹰;一只失去王位的狮子!就这样,他默默地死去了。
这则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狼王洛波》读后感9
俗话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非常有益的。寒假里我看到了一本叫《狼王洛波》的书,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
作者的祖先是一位苏格兰的猎狼英雄,他五岁时全家迁到了加拿大。作者十八岁时以优良的成绩获得了美术学校颁发的金牌。英国美术学院,虽然入学考试很难,但他考了两次就被录取了,顺利到这所学院深造。
这本书主要写了美国西部有一个叫新墨西哥州的地方,有喀伦坡平原,上面有一群狼,狼王叫“洛波”,它领着五个强壮、高大、勇猛无比的部下在喀伦坡平原不可一世的生存,为非作歹。猎人们想尽办法坚持不懈,终于把狼王杀死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习狼的聪明、狡猾、能随机应变的特点,不要学习羊、牛群那样遇到紧急的困难时候乱成一锅粥,要静下心来想办法解决。也不要学习狼王洛波的伤心时心情的乱,不然就会死亡,要能避开的坏事、死亡,就避开这些。我们还要学习作者的爱护动物、勤学苦练、喜爱读书的习惯,还要学习书中的猎人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狼王洛波》读后感10
《狼王洛波》讲的是一只叫洛波的狼王,带着他的部下不断袭击牧民们的牛养,猎人想尽各种办法,手段捕杀狼王和他的部下的故事。
猎人有毒的诱饵毒不死洛波他们,因为他们只吃自己捕杀的猎物。
猎人派猎狗去追杀狼群,狼王机智地利用整个狼群的力量对猎狗逐个进行消灭,最终,勇猛的猎狗也被全部消灭了。
最后,猎人找来了大型捕狼机。面对人类布置的捕狼机,洛波带领他的部下每次都安全绕过了。但是,悲剧最终还是发生了。因为洛波同伴的一次疏忽,同伴被捕狼机抓住了。而这个同伴正是狼王洛波的爱人。不得不说,人类真的是又残忍又狡猾,他们用狼王的爱人来引诱狼王进入圈套。焦急让洛波失去了平日的冷静和理智,洛波终于落进了人类精心布置的陷阱……
在我看来,洛波是了不起的当之无愧的狼王。
《狼王洛波》读后感1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狼王洛波》的故事,作者是动物小说之父:汤普森·西顿。
这个故事说的是在美国新墨西哥州北部有个风景优美的大牧区——卡伦坡牧区。这里牧草丰富、牛羊成群,在这美丽的牧区里最有名气、称王称霸的是大名鼎鼎的狼王洛波。
洛波是一群狼的首领,多年来它和部下在卡伦坡为非作歹。其中,狼群里有一只母狼,浑身雪白,美丽极了!它号称白姐。
狼王洛波的聪明才智,一次次挫败了猎人的追捕和诡计,但是当它深爱的白姐被猎获时,它失去了一贯的理性,最终被捕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不管你再凶猛狡诈、高大强壮,也是有弱点的。
深度解读:一代“狼王”加内特人狠话也多,看他如何带球队上巅峰
NBA里不缺乏那些称号特别霸气、深入人心的球星,“篮球之神”乔丹、“黑曼巴”科比、“微笑刺客”托马斯,还有现在的“小皇帝”詹姆斯、“死神”杜兰特、“佛祖”汤普森等等,球场上他们呼风唤雨、运筹帷幄,给球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绰号也是联盟中独一无二的。毋庸置疑的是每一个超巨都有他独特的气场,而“狼王”加内特无论是在球场上还是出场和下场的时候,都会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他打球也是那么与众不同。本次我们深度解读一代“狼王” 凯文·加内特 ,这是怎样一个人,能让无数球迷被他深深吸引。
“ 球场上,他的咆哮总是让人不寒而栗,利用喋喋不休的垃圾话来攻击对手是他的拿手好戏,即便是简单的出场仪式,当他从球员通道内走出的时候,高大的身材和略带凶狠的表情都令人心生敬畏。 ”
狼王的传奇篮球生涯,开始于1995年选秀大会首轮第五顺位被明尼苏达森林狼队选中,从成长、磨练,再到总冠军,最后到2020年入选名人堂,加内特的篮球事业圆满收官!身高2米11,司职大前锋或中锋,进入21世纪后,NBA人才辈出,特别是在2003年选秀之后,众多超巨浮出水面,在这群人里,加内特不一定是最出色最出彩的,但他一定是影响力最大的球星之一。职业生涯常规赛场均18.6分10.3篮板3.9助攻投篮命中率44.1%,季后赛场均18.2分10.7篮板3.3助攻命中率47.8%,从数据上来看加内特更擅长的是抢篮板,被称为狼王是因为在森林狼效力期间表现出众,前12个赛季和后两个赛季都是效力于森林狼,其气质也与“狼王”这一称号如出一辙。
大多数NBA球星都是大学之后进入NBA,直接从高中升至NBA的人屈指可数,加内特就是其中之一,他也是第一位在NBA选秀中被选中的高中生。加内特被活塞篮球事务经理约翰·哈蒙德发掘,一夜成名,去了森林狼后加内特新秀赛季的薪水高达167万美元,要知道科比新秀赛季的薪水仅仅是102万美元。1996-1997赛季,还只是NBA二年级的加内特完成了职业生涯1000分和1000篮板的成就,单赛季163次盖帽创森林狼队史纪录。整个职业生涯20年,加内特有很多成就都是 历史 第一,而且大多数都是在森林狼完成,比如连续九年保持20+10的高效率数据,连续三次当选月最佳球员,截止至2013年,加内特成为 历史 第一个完成25000分10000篮板5000助攻1500盖帽和1500抢断的球员。
虽然说森林狼时期是加内特的巅峰期,但他并没有带领球队获得总冠军,一直到去了凯尔特人,与雷·阿伦、保罗·皮尔斯组成凯尔特人三巨头,在2007-2008年总决赛中4:2击败科比带领的湖人获得了职业生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NBA总冠军,总决赛场均18.2分13篮板3助攻,这个赛季,加内特为集体利益放弃个人数据,最后成功夺得总冠军。那么,在森林狼前12个赛季,他的情况是怎样的呢?前12个赛季,8个赛季进入季后赛,7次季后赛首轮被淘汰,2003-2004赛季是森林狼距离总决赛最近的一次,参加了18场比赛,西决比赛中2:4输给湖人,无缘总决赛。加内特在2003-2004赛季西决比赛的个人数据是场均23.7分13.5篮板4.5助攻,整个赛季季后赛场均24.3分14.6分5.1助攻。
我们来看看2003-2004赛季季后赛加内特的投篮热图,再看看2008年夺冠那年季后赛投篮热图,进行一下对比,很明显,到了2007-2008赛季,加内特在个人得分上牺牲了很多。一个优秀的球员不应该根据他的个人得分高低来分辨该球员是否属于超巨,加内特并非没有得分能力,相对来讲他的抢篮板能力更能为团队做贡献,加索尔曾说过: 加内特的进攻主打是个跳投手 。这句话是对的,但他愿意在某些情况下牺牲自我来保全集体利益。加内特人狠话还多,是的,喜欢看他比赛的都知道他喜欢喷垃圾话,这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很喜欢在球场上咆哮,这也成为了他的一个“标志”。或许球场之外他还笑嘻嘻谈论着晚饭为太太做了什么好吃的,但到了球场上,狼王就会变成另一副模样,表情凶狠意志坚定,做最香的饭打最狠的球。在球员通道上走或者出入球场时,这位天生的领袖仿佛自带BGM。
看加内特如何把球队带上巅峰,森林狼仅仅依靠他单打独斗就进入了季后赛,拥有加内特的时候森林狼就是巅峰时期,加内特到了凯尔特人后,他仍然把凯尔特人带上巅峰,靠的不是得分,而是抢篮板和盖帽,凯尔特人时期身边的帮手多了起来。加盟凯尔特人的加内特已经不是最好的加内特,随着意识和技术的增长,他把更多的得分机会给了雷·阿伦和保罗·皮尔斯等人,不过这样的加内特,仍然无法被人任意打败。经过多年NBA的磨练,他的低位单打技术在2008年季后赛展现得淋漓尽致,后仰跳投刚柔并济,擅长观察对方情况,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一旦出手,便是无解的,那时候加内特已经31岁,一对一单挑没在怕的。沉着冷静、顾全大局,谁能拥有加内特是他的福气,然后,他成为了科比和邓肯的主要对手之一,特别是总决赛给科比制造了巨大的麻烦。
他曾经连续四次获得篮板王称号,仅次于丹尼斯·罗德曼和摩西·马龙。防守端总是做到最好,曾9次入选最佳防守一阵,总篮板数14662个,排名 历史 第9。技术全面,球风无私,这是加内特最大的特点,防守能力强、进攻能力强,所以他在球场上能打任何位置,最出色的地方还是防守对方的小前锋时,弹跳力出色,有着不错的跳投能力,他的跳投动作完全不僵硬,柔和舒展、刚柔并济。移动速度快而出手出其不意,防守端容易给对手造成巨大麻烦。扣篮没有乔丹或者卡特那样华丽,却有着他自己的风格,只看扣篮背影不看脸依然很容易分辨,哦!这是加内特。接下来我们来找两位与加内特相似的球员进行对比,第一个是蒂姆·邓肯,作为几乎同时期的超巨,他们两个人没少被球迷拿来对比。
邓肯与加内特总共交手52次,加内特19胜33负,场均19.8分10.6篮板4助攻,邓肯场均19.3分11.9篮板3.3助攻,这里有一张31岁的加内特和31岁邓肯的数据对比图,邓肯有些方面确实比加内特突出,但是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是马刺的整体阵容和球队深度比森林狼更好,马刺拥有GDP组合和波波维奇两个超级王牌,森林狼拥有的王牌仅仅是一个加内特而已,论个人能力,加内特和邓肯应该是不分伯仲的,而加内特的跳投比邓肯更稳定,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是抢篮板的高手。另一位抢篮板的高手,是丹尼斯·罗德曼,在加内特进入联盟的时候,罗德曼已经在NBA打了有些年头了。
两人交手并不多,两人总共交手6次,加内特面对罗德曼1胜5负。场均18分10.7篮板1.8助攻,对手仅仅5.5分16篮板3助攻。5次是面对公牛,1次是面对湖人,那时候的罗德曼已经是巅峰期末尾。而加内特输掉比赛有一个很大的原因,他的对手不只是罗德曼,而是公牛王朝原班人马乔丹和皮蓬。在防守皮蓬的时候,加内特有很多高光表现,却无法战胜对手,一个球队大当家面对的是对面三个大当家,尽管输球,虽败犹荣。罗德曼曾连续获得7次篮板王,加内特获得四次,但加内特的个人得分、盖帽、抢断、命中率和助攻比罗德曼高很多,论技术,加内特也比罗德曼更全面,实际上无论是邓肯还是罗德曼他们的运气比加内特好,他们两个跟对了队伍(被交易和选秀选中,并非自己要去),就有了5个总冠军,然而当时的时代并不流行抱团,加内特大部分时候还是单打独斗,除了凯尔特人时期有了凯尔特人三巨头,他还是选择在森林狼终老的。
哪怕是篮球之神乔丹都会有缺点,加内特也同样,加内特的缺点在于他不怎么投关键球也不擅长投关键球,三分就更不用说了。由于得分能力花样不多并且多方面限制,加内特并不适合当球队的进攻核心,速度惊人翻身跳投出色,但是面框单挑是他不擅长的,而且依赖右翻身,防守他很强,然而进攻就显得不那么厉害了。进攻能力一绝的比如艾弗森,或年轻时的韦德,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艾弗森如果和加内特联手,会是什么效果,一个进攻万花筒,一个抢篮板能手,艾弗森命中率高,进攻能力强,就连乔丹与其单挑都十分头疼。值得一提的是,加内特曾经惧怕防守奥尼尔,那时候加内特比较瘦仅仅99公斤(后来增重了),面对将近150公斤的奥尼尔根本没有优势,他每次量身高都不会站直,因为长到2米14之后球队就要他担任中锋,就要防守奥尼尔。
加内特被称为是NBA史上最伟大的大前锋之一,除了个人能力顶尖之外,他也已经有了足够的影响力和多方面的荣誉,NBA 历史 排行榜也有他的名字,能当球队大心脏,所以被称为超级巨星,有评价说他:“ 内敛、自律、和善是媒体最常用在他身上的词汇,他会俯身倾听球迷的话语,偶尔做出一些惊艳的表情让众人开心。和木地板上的张扬相比,公众面前的加内特内敛近人,他会拖着疲惫的身子,耐心面对媒体的每一个问题和被要求做出的拍照姿势。 ”场上是狼王,场下变暖男,也正是这样的加内特深受球迷欢迎,在2015年加内特复出的时候,他狂热的球迷时隔12年后在森林狼主场跳舞,球迷的身上写着加内特的名字,这位球迷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今年,加内特与邓肯、科比一起入选篮球名人堂,为他的篮球事业画上圆满句号,加内特的经历有些像艾弗森,不过他比艾弗森运气好那么一点点,可惜的是因为森林狼的不当操作导致狼王没有一个真正的帮手,这也是在面对马刺、湖人这样的球队时处于劣势的主因。NBA向来群星璀璨,高手如云,可是“一人一城”真的很难做到,科比能代表湖人,乔丹能代表公牛,艾弗森能代表76人,同样,加内特也能代表森林狼,与闪电侠韦德一样,联盟也只会有一个狼王,那就是加内特。场上穷凶极恶,场下平易近人,这个家伙就是如此魅力十足,与他同时代的科比、邓肯再闪耀也不能完全盖住他的光芒,凯文·加内特,一个值得被NBA 历史 铭记的超级巨星。
北美历史上的传奇“狼王”,一次凄惨的死亡,结果如何?
对待动物残忍的人,对待人也必不会仁慈。——叔本华
众所周知,人和自然应该和谐共处,但到底该怎么和谐共处,却一直困扰着人类,今天就来讲一个在一百多年前,发生的关于北美的一头狼的故事,这个故事如果发生在人类身上,可以说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了,因为这是关于狼之间的爱情,但结局却被人类杀害,以凄惨的结局告终。
万物皆有灵性,狼也有情感
狼作为一类凶猛的动物,几乎一直存在在自然界,而且在狼群之间,形成了属于它们自己的“文化”,尤其是它们身上展现出来的团结协作、拼搏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影响着人类,比如有一本书叫做《狼道》,就像大家分析了关于狼的一些优秀特质,非常值得人们学习,尤其是身在逆境当中的那些人。
有人做过实验,结果显示狼之所以能在地球上一直存活而没有灭绝,跟它们适应环境的能力有很大的关系,而且在狩猎时,它们展现出来的很好的组织协作能力时,智商相当于一个成年人,据说,当年成吉思汗征战时,很多战术都是来源于狼群狩猎时而产生的灵感,足以说明狼对人类文化的影响也是很深远的,可能在大家印象中,狼都是很凶残的,人类避之不及,但其实人和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比如今天要说的故事,就是关于狼之间的情感故事。
说到这个故事,就要说到上世纪60年代迪士尼的一部电影,叫做《野狼传奇》,就是根据那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电影播出后,震撼了很多人,引起了很多人的思考,电影中的“狼主人公”就是真实故事里的狼王罗勃。因为狼王罗勃在北美影响力很大,所以至今它还被称为北美历史上最传奇、最伟大的狼王。
狼王“罗宾”和人类的恩怨
这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1890年,在北美一个大平原上,罗勃出生了,它在族群的照顾下,迅速成长,很快变成了一只凶狠高大的公狼,因为它骁勇善战,所以很快在狼群中打出了名声,最终被选为了这个狼群的首领,而后来,它也证明自己这个首领当之无愧,在它的带领下,狼群往往都能狩猎成功,狼群规模也越来越大,渐渐地,罗勃成了这里的狼王。
不过好日子没过多久,它们就遇到了无法抵挡的力量,那就是人类,因为人类大规模开发平原,导致这里不再适合狼群的生存,而且人类为了保护自己所养的牛羊,还拿着枪对它们进行大肆捕杀,狼王罗勃的很多同伴都倒在了人类的猎枪之下,罗勃意识到人类力量太强大,于是选择避让,但人类依然肆无忌惮的扩张,导致狼群领地越来越小,面临生存危机,大批的狼饿死,最终,罗勃的狼群只要5只存活了下来。
罗勃无奈之下,开始反击,它们袭击人类牧场,收获颇丰,在罗勃的带领下,它们袭击了多处牧场,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它们一共杀死了接近2000头牛羊,而且每一次都能成功逃脱,不得不说,罗勃真是一个天生的“将才”,在和人类的较量中,它总能洞察一切,化险为夷,它的智慧远远不是一头狼应该有的了,在人类看来,它就是魔鬼。
人类想方设法捕杀“狼王”
人类因为受不了罗勃的这样肆意妄为,于是想方设法来捕杀它,虽然陷阱诱饵遍布,但也只是抓到了它的两只同伴,罗勃却每一次都能逃脱,人类也变得非常气愤,甚至为了抓到它,进行了1000美元的悬赏金,很多猎人看到这样的诱惑表示愿意来尝试捕捉,大绝大多数的猎人都吃了罗勃的亏,因为罗勃的厉害,它还被人类称之为“山谷之王”。
在1893年,一位叫赛顿的猎人来到此地,才终结了狼王罗勃的传奇一生,赛顿因年少时的遭遇,曾生活在野生丛林中很长时间,每天面对的就是树林中的野兽,因此他对待野兽很有经验,之后他还研究了狼的习性,对狼非常熟悉,所以当地人听说之后,就请来了这位有名的“专家” 捕杀这只狼王。
刚来时,他非常有信心,在一番研究之后,他决定用陷阱或者毒药捕杀,但后来他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因为罗勃实在太狡猾,更让他气愤的是,罗勃还对他进行了嘲讽,赛顿非常气愤,但是又毫无办法,而在一次不经意间,他检查陷阱时,发现了狼王的一些小踪迹,于是他拿着望远镜顺着踪迹望去,结果发现罗勃的身边有一只小白狼,互相依偎,非常亲密,而且罗勃还时不时小白狼身边的雄狼。
“狼王”死去,唤醒人类良知
对狼颇为了解的赛顿很快明白了它们是一对“情侣”,赛顿还为小白狼取名为布兰卡,因为这一点,赛顿有了一个很好的主意,那就是从布兰卡身上下手,他静待时机,终于有一天,他用猎枪瞄准了布兰卡,不过布兰卡并不像罗勃那样有警惕心,而是一直围绕着罗勃欢快的跑着,而罗勃则意识到了危险,于是带着布兰卡成功逃脱。
这次失败并没有让赛顿灰心,在仔细观察后,他发现布兰卡有时会单独出来喝水,所以他用牛血吸引布兰卡,在诱惑下,布兰卡终于被抓到了,而罗勃听到伴侣的惨叫后迅速赶来,它顾不及周围的夹子,而是一直尝试解救布兰卡,还时不时舔着布兰卡的伤口安慰她,之后,人类到来,罗勃无奈赶紧躲藏起来,而布兰卡已经被人类折磨致死,随后听到的就是罗勃的哀嚎。
因为对布兰卡的不舍,罗勃一直偷偷跟着带走布兰卡的人类,在之后两天,赛顿在晚上总能听到罗勃的哀嚎,虽然赛顿的内心被这样的情感有些触动,但他知道这次的任务,还是下定决心要抓住罗勃,于是他利用布兰卡的尸体成功抓到了这个狼王,在它被夹子抓到的一刻,并没有挣扎,反而无所畏惧,甚至有一些悲伤和绝望。
人类根本不是万物之冠,每种生物都与他并列在同等完美的阶段上。 ——尼采
这个画面给赛顿内心很大的震慑,他决定放过狼王一条生路,于是瞒着当地人将狼王带回了自己住所,不过随后狼王因为伤势过重,还是没活下来,或许,它本来也没打算活下来,正是这一点,让赛顿意识到了原来冷血的狼也有温情的一面,让他明白万物皆有灵性的道路,之后赛顿不再是猎人,而是成了一位小说家,他将这件事写成了小说,并且呼吁人类停止杀戮,而北美也最终确立了一个保护北美灰狼的法案,或许正是罗勃的故事,唤醒了人类的良知吧。
参考文献
《道德的系谱》 《论自然中的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