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暴十大案例(著名家暴案例)

本文目录一览:

  • 1、被家暴时怎么反抗
  • 2、媒体梳理涉家暴典型案例具体都有哪些?
  • 3、性暴力算不算家暴,最典型的家暴案例
  • 4、家暴怎么认定

被家暴时怎么反抗

下面介绍几例家暴的典型案例。 一、1998年的9月份,朱朝春(男)与刘祎(女,享年31岁)结婚。2007年二人协议离婚,但仍然同居在一起。2006年开始,朱朝春就经常殴打刘祎,致其受伤。2011年时,朱朝春怀疑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用皮带抽打刘祎,刘祎忍受不了挥刀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朱朝春当天便投案自首。按照刑法规定,以虐待罪判处朱朝春有期徒刑五年。 二、范某某(女,时年7岁)在刚出生便被邓荣萍收养。在收养期间,邓荣萍多次用木棍打、用火烧、用钳子夹等手段虐待范某某。2010年3月26日上午,邓荣萍再次殴打范某某致使其左股骨骨折构成轻伤。邓荣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邓荣萍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 三、2012年7月份,邓某(女,案发时未满十八岁)未婚先孕后,离家到亲戚朋友家住。12月份,邓某在网吧卫生间产下一名女婴。因担心被人发现,用纸团塞入女婴嘴中,造成女婴机械性窒息。法院判定,对邓某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实际上,这些家暴案例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除了丈夫对妻子虐待以外,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等任何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都可称为家庭暴力。 被家暴时怎么反抗 一、当场尽量不要激化矛盾 在吵架过程中,尽量不要去触碰对方的底线或者故意激怒对方,如果遭到家暴,当时尽量先避其锋芒,保证自身安全,找到合适的机会离开。 二、及时报警或者向居委会求助 在找到机会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请求警察的帮助,如果构成轻伤,可按刑事案件处理。另外,也可以向最近的居委会或地方妇联求助,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阻止家庭暴力是居委会等部门的义务。 三、及时就医 在受到伤害时,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另外就医的病例、X光片都可作为以后打官司的有力证据。 在很多案例中,我们都不难发现,大多数妇女在受到家庭暴力时,因为孩子选择了隐忍,殊不知这样的忍耐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直到有一天,家暴程度越来越厉害,危及到了自己的生命。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与其有一天让孩子失去自己的母亲,不如选择离婚,至少孩子还有个活着的.妈妈。 被家暴时怎么反抗2 整理事件。 首先一定要有清晰的头脑,来整理和还原整个事件。在你向他人讲述或者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这些事件一定要讲得非常清晰。 让自己镇定下来。 往往发生家暴的家庭,都是一方过于暴躁,另外一方性格过于软弱。如果不幸的遭遇的家暴事件,一定要让自己镇定下来,让自己避免受伤。 绝不原谅。 很多男生在家暴后,会进行道歉甚至哭泣。很多女生性格比较柔弱的就会选择原谅。但是你要知道,你一旦原谅了,下次家暴也就临近了。 孩子方面。 很多遭遇到家暴的人,都会选择离婚的方式,但是离婚又涉及到孩子的教育。但是你应该清晰的知道,如果继续生存下去,对孩子而言更是一个潜在的危险。 看心理医生。 不管是家暴的男生,还是被家暴的女生,都应该去看心理医生。一方面应该治疗他扭曲的性格,另一方面也应该防止自己出现抑郁的状况。 寻求警方帮助。 在遭遇家暴后,只要你一拥有自由,就可以去寻找警方或者是亲朋好友的帮助,千万不要忍气吞声的待在家里面。

媒体梳理涉家暴典型案例具体都有哪些?

人身保护令、伤妻致胎儿死亡、经常性吵架殴打、因争吵致妻死亡等案例,被梳理为典型案例。冷暴力、真实暴力,和谐最为难得。一次争吵,会变成争吵不休,一次失手殴打,会变成随手而来。一个人的不顺心,总是需要去化解,而大多数人选择用最直接最伤人的办法——暴力,来抒发社会及他人对自己的不满、不屑。

一个家何以用暴力来拆散?同守一个家庭,需要的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而是双方的。信任是夫妻之间很大的问题,一个充满猜疑的家庭如何会美满?截止2019年,在全国2.7亿的家庭就有百分之三十的女性遭受家暴,隐忍可能是女性最大的悲哀吧!面对暴力,有多少人会为了“家庭”而选择隐忍?平均三十五的家暴才会让女性选择报警。这样的数据是否太让人心惊?

有人说这世界最大的爱是母爱,但这样的“母爱”,我们真的需要接受吗?家庭的和谐不该是为了“和谐”而“和谐”不是吗?它本该让人学会爱人和更好的爱家庭不是吗?但家暴的存在,这样的和谐也该被取消的不是吗?美满的家庭固然是好,但已经破碎的家庭,又何必让它看似圆满,破碎的镜子无论如何黏贴都是伤痕累累不是吗?

家暴不仅仅是“家”暴,它是可能涉及到违法甚至于犯罪的行为。面对家暴,除非你有能力完全化解,使它不再发生,否则请寻求法律的帮助。它不是小事,也勿当小事不是事,因为那些伤害你的都是一点点小事所积累的不是吗?离婚有时候很难抉择,但多考虑考虑自己,即使有孩子,那么请想想你现在破碎的家庭还能够给孩子幸福吗?失去的有时候会是一种得到,幸福在于自己而非他人。

[img]

性暴力算不算家暴,最典型的家暴案例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4日联合发布的一则《意见》指出,因遭受家暴而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或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者的被告人,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这些年,家暴在一些家庭,是客观存在的。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负责人侯志明曾表示,“54.6%的受访者曾遭遇家庭暴力,这个比例比全国妇联调查的24.7%高出一倍。”可以说,无论哪个数据更加贴近真相,家暴都是眼下不能忽视的现实问题。毕竟,有家暴的家庭,轻则影响家庭幸福,重则导致生命陨落,类似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在这般现实境况下,关注家暴,便是关注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指数。

仍然记得李阳家暴事件,因为“名人效应”的光环,让此事备受关注,这不仅给社会敲响了警钟,也带来了一定的反思:面对家暴,受害者应该如何做?这的确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言离婚者有之,称鱼死网破者亦不少,但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样的问题,从来都是没有公论的,有的只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过,在一次次的探讨中,一些共识也逐渐达成,如法律应加强保护家暴受害者的权益,这正成为一个公共议题。

如今,为了更好地保护家暴受害者权益,四部门联合发布《意见》,其中规定,因遭受家暴而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或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者的被告人,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这样的新规,有不少人点赞,称这为家暴受害者撑腰了。但也有人质疑,称如此新规,是不是间接鼓励“以暴制暴”,会不会让家庭关系变得更加尴尬?甚至于有人表示:这可能诱发家暴受害者杀害施暴人的事情。

这些质疑,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审视便不难发现,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毕竟,新规称“家暴正当防卫可轻判”,“可”不等于“必须”,那就是说,在类似事件上,还会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正如意见所言,“要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可以说,这般严谨的态度,是立法应有的态度。毕竟,“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法律法规,才是完善的。就此来说,当前的《意见》,其在制度设置上,的确平衡了双方权益。

因而,家暴受害者正当防卫可轻判的新规,契合弱势补偿原则。众所周知,在家暴发生时,受害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倘若不给与其一定的权利救济,便是对其生命与人权的一种忽视。如今新规规定,受害者也可正当防卫,无疑是用法律法规为其撑腰,让其“勇敢地站出来”,不要做“待宰的羔羊”。就此来说,对于家暴受害者可轻判的新规,显然是值得点赞的。而除此之外:性暴力算不算家暴?这也有待厘清。而当前唯一的希冀是,在具体的操作中,这能得到落实,成为家暴受害者有益的权利补充。

中国家暴十大案例(著名家暴案例)

家暴怎么认定

目前司法观点中主要有以下两种界定方式:

一、以是否具备“权力”、“控制”要素为标准

《青岛中院发布十大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之五:王某诉陈某离婚纠纷案——家庭暴力与夫妻一般吵闹的区别》中指出:

夫妻一般吵闹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身体伤害的情形,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区别。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一般吵闹不具有上述特征。

日常生活中虽经常争吵以致动手,但争执的诱因或是因孩子的教育问题、或是因家庭开支等家务琐事,不存在意图以暴力手段控制另一方的目的,双方不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故不属于家庭暴力。

二、 以是否具备“周期性”、“持续性”要素为标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北京市妇联发布北京市反对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之七:刘某诉韩某离婚纠纷案》中指出:

从家暴持续时间分析出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持续性,确认其不同于一般的夫妻冲突,得出伤害后果较为严重的结论,最终认定存在家庭暴力,支持受害人的损害赔偿主张,有效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深入契合了后续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为《反家庭暴力法》的普及和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司法实践支撑,对于现行司法实践仍然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源均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genghao.net/zgsd/51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