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传统十大恶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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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中国历史十大冤案有哪些
  • 2、中国传统十大恶事是什么?
  • 3、人们常说的十恶不赦,分别是哪十恶?

中国历史十大冤案有哪些

从比干剖心到清朝文字狱,中国历史上的冤狱何其多。罗织罪名,锻炼冤狱,酷刑逼供,陷害忠良,历朝历代,薪火相传,是一门学问,也是一种传统。虽然并非是什麽好的传统,可是流行了几千年,总该有一部专著冤狱史,记录其事。不过,单是看古代名目繁多的各种刑法及五花八门的刑具,记录下来,已是洋洋大观。若是要著一部完全的冤狱史,怕是比蜀道还要难。所以,先拣其最精彩的部分,从中评选出最著名的十大冤狱。

第一案,“浮尸”案

中国历史上最为刚烈的大丈夫当数伍子胥。楚平王要杀伍奢,又担心他两个儿子回来报仇,派使者假借伍奢之名招其二子。哥哥伍尚说,父亲召我,若求生不往,为天下耻笑。弟弟伍员说,俱死无益,不如奔他国,借力雪耻。伍奢与伍尚俱被杀,伍员四处逃亡。

民间对伍子胥多有好感和同情,因此有了“伍子胥过韶关,一夜白了头”的传说。伍子胥后来逃到吴国,他胸中始终回荡一股愤懑之气。与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相比,吴国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国,《战国策》的作者甚至不屑于提到他。伍子胥来到吴国,掀开了吴国历史最辉煌的一页,一个弱国,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振兴。

吴王阖庐,重用伍子胥,国家日趋富强。“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南服越人”。楚国是七国中综合国力强盛的大国,吴楚交兵,吴兵攻入楚国国都,几乎灭了楚国,这是楚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吴国向南制服了越国,向北伐齐,大败齐兵,威震天下。

吴国攻破楚国国都,伍子胥掘开楚平王的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倒行逆施”,完全不顾君臣父子之伦理,毅然逃亡,历尽艰险,最终掘墓鞭尸,报仇雪耻。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伍子胥是真真正正的大丈夫。

吴国的辉煌,仅是昙花一现。阖庐的儿子夫差当政后,重用奸臣伯否,疏远伍子胥。其时越王句践正在卧薪尝胆,一心灭吴,吴国亡在旦夕。伍子胥敏锐地感觉到即将发生的亡国之祸,数次进谏,“越王为人能辛苦,今王不灭,后必悔之。”夫差不听,偏信奸臣伯否的谗言,竟然赐刀令伍子胥自刭。

刚烈的伍子胥,刎颈之前,对其舍人说,把我的眼睛挖出来悬在吴东门之上,我要看一看越寇是如何经此门灭吴的。夫差得知此话大怒,令人用马革裹伍子胥之尸,浮尸江上。卧薪尝胆的句践果然灭了吴国。夫差临死时“掩其面”说:“吾无面以见子胥也”。吴国人可怜伍子胥之刚烈,为他立祠于太湖边的一个山上,命此山为胥山。一个人的到来可以兴国,一个人之死可以亡国,这就是伍子胥的故事。

直言贾祸,真话说不得,犯颜极谏,龙颜就要大怒,要杀头。几千年来,一直都是这样。还是伯否这样的人好,花言巧语,哄得君王高兴,有多少荣华富贵。人为什麽不追求荣华富贵而要自寻死路?中国的历史上,伯否这类人,如荒原上的野草,葳葳蕤蕤,十分繁茂。偶尔也会生出一个伍子胥一样的人,说话行事总是爱惹麻烦,大家都不喜欢。这种不管不顾的人,总是难得长命。惟其如此,这样的人越来越少,而像伯否一类的人越来越多。

第二案,“兔死狗烹”案

越王句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为人们所熟知。弱小的越国要想打败强大的吴国,没有这种非凡的、艰苦卓绝的精神是不行的。但仅有这样的精神还不够,还需要大智慧。非凡的精神更兼非凡的智慧,句践与范蠡、文种,君臣戮力同心,成就了大事业。勿以成败论英雄,历史上成功的不知几多。范蠡的非凡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成功,它的更高人之处在于他成功之后所说的一段话。越国灭了吴国,范蠡随即离开了越国,并给文种写了一封信说:“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执迷不悟的文种不肯离开越国。越王赐文种一剑,说:“你教我灭吴七种方法,我用了其中三种就灭了吴国,你那里还有四种,把他带到先王那里去吧。”文种只好自杀。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患难易共,富贵难同。”我将其称为范氏定律。范氏定律历千年而不衰。患难的时候,大家齐心合力,互相扶持。一旦有了一点蝇头小利,立刻就会撕破脸面。尤其是帝王,最是自私,因为江山是抢夺来的,所以心心念念要护着他,怕被别个抢去,越是身边的功臣越是危险,一律要赶尽杀绝。古今多少英雄,来去匆匆,有谁能打破范氏定律?范氏定律的过人之处在于他对人性的深刻的理解。范蠡的智慧,尚不止于此。离开越国后,来到齐国,苦耕於海边,居然“致产数十万”。将这些财产分与众乡邻,又到陶地经商,成为巨富,天下称陶朱公。旧时谈论致富生财,都推称陶朱公。善始而善终,天下有几个人比得了陶朱公?善始而恶终,可怜文种。一到登上宝座便大开杀戒,你看那个放牛出身的朱元璋,把身边的功臣杀个精光。历代多少功臣,得了功名,丢了脑袋。所以说范蠡是古今第一智者。

第三案,“车裂”案

中国历史上曾有过许多次“变法革新”,最成功的要数“商鞅变法”。“戊戍变法”是失败了,他使我们中国失去了一次最好的富国强兵的历史机遇。究其失败的原因,是保守派的势力过于强大。在这个保守的国度,要变更祖宗之法,谈何容易。但商鞅却成功了。商鞅成功,因为它不仅有超人的胆略,还有超人的政治智慧。

一开始,他就作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悬赏五金,募一人将一根木头从国都南门搬到北门,“民怪之,莫敢徙”。于是将赏金提高到五十金,有人做到了,立刻兑付了赏金。“民怪之”,是因为政府缺乏公信力。商鞅用这样一个小故事确立了他“言必信,行必果”的形象。于是推行新政。在各种政令中有一条颇有意思,“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就是说不准吃“大锅饭”。这一条出自于对人的本性的认识。可惜的是我们今天一些地方仍在吃大锅饭,难道我们今天的智慧比不上两千年前的商鞅?

新法很难执行,因为大家都反对。碰到太子犯了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太岁头上动土,商鞅之胆略可见。“明日,秦人皆趋令”。我们今天的改革,碰到最大的难题是“执行难”。法令如果不能执行,就是一张废纸。“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如果我们今天也有一个铁面无私的商鞅,改革或许会顺利得多。正因为有了这个大智大勇的商鞅,“行之十年,秦民大说”,变法最终取得成功。

商鞅变法之前,“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雍州位于陕西西部,所处环境,十分偏僻、闭塞。被中原各国视为戎狄。“诸侯卑秦”。变法之后,秦一跃成为西部之强国,诸侯惧之,称为“虎狼之国”。到后来,秦始皇扫灭六国,完成统一大业。若论统一大业,商鞅变法应是第一功,因为他为秦国以后的富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商鞅后来的结局十分悲惨,秦孝公死后,他四处逃亡,走投无路,终被秦惠王捉住,受了车裂之刑。历来的改革者,少有好结果。战国时的吴起,汉代的桑弘羊,唐代的王叔文、柳宗元、刘禹锡,宋代的王安石,清代的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都不得好下场。西方人喜欢标新立异,花样翻新,所以不断地有新东西发明出来。我们中国人尊崇老的,喜欢旧的,凡是祖宗传下来的东西,都是极为珍贵的,若有标新立异,一律视作异端,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这是东西方观念的差异。再者,千年大树,盘根错节,既得利益者,各据要津,要把他们挪动挪动,无异于要他们的命。改革者与既得利益者最终是鱼死网破。

第四案,“聪明误”

世上什麽最有力量?当然是权,蒯大富说,有了权就有了一切。最大的权是皇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其次有力量的是钱,老百姓说,有钱使得鬼推磨。现在的说法是,“利益驱动”。还有一种力量,可以独立于权钱之外,那就是“势”。有关“势”的研究和学说,可以追溯到战国时代的韩非子那里。韩非子说,“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

韩非子将“势”与法、术并列为王者经世治国必谙之道。在其《难势》等篇章中对“任势”之理作了精辟的阐述。近人有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也曾论及韩非子之“势”。春秋战国,诸子蜂起,百家争鸣,是我国历史文化最为辉煌壮观的一个时期。韩非子是其中一朵奇葩。细读韩非子,你会为他气势之磅礴,视野之开阔,立论之缜密,引喻之精博而叹服。秦始皇读了韩非子之书,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也!”韩非子到了秦国,李斯自以为不如韩非子,向秦王进了谗言,将韩非子害死狱中。

第五案,“无兵造反”案

汉代韩信之死,最令人同情。楚汉相争,刘邦与项羽对阵,常吃败仗,刘邦可说是“常败将军”。高祖二年,刘邦率五十余万人伐楚,至彭城。项羽率三万精兵击汉军,大破之,汉兵死者十余万人。刘邦带着数十人仓皇逃遁,一路上几次要将女儿推下车。这一仗,刘邦的父亲和皇后也被项羽捉去。高祖三年,刘邦被项羽包围在荥阳,弹尽粮绝,将军纪信假扮高祖模样诈降,刘邦率数十骑狼狈而逃。刘邦收兵守成皋,又被项羽包围,复遁,逃入韩信军中,收韩信之军。高祖四年,刘邦在广武被项羽伏弩射中胸部,假意摸着脚说,射中我指头了。逢羽必败,我断定刘邦患有严重的“恐羽症”。多亏有韩信在。汉军出陈仓,就是“用韩信之计”。以后井陉之战,充分显示了韩信的谋略和军事指挥天才。收赵定齐,韩信立了大功。杀死龙且,斩断项羽臂膀。刘邦几次大败,末了从韩信那里收精兵,方能再战。

高祖五年,楚汉决战垓下。开始韩信、彭越不到,刘邦大败,“深堑而守之”。后来用了张良的妙计,愿与韩信、彭越“共天下”,把两人哄了来。垓下之战,据《史记》记载,“淮阴侯将三十万自当之”,整个战役,全由韩信指挥。垓下之战实乃韩信之战。呼风唤雨,波澜壮阔,四面楚歌,英姿飒爽的韩将军与拔山盖世的楚霸王在垓下谱写了一篇壮丽凄绝的英雄史诗。

刚刚葬了项羽,刘邦就“驰入齐王壁,夺其军。”突如其来,夺了韩信的兵权。好一个“共天下”,原是如此。司马迁在写韩信传的时候,用了很大一段文字描写蒯通劝韩信自立为王:楚、汉相争三年,在京、索之间相持不下,兵疲民困,刘邦与项羽双方都无力“息天下之祸”。唯有韩信接连打胜仗,兵强马壮,且“据强齐,从燕、赵”,正好“三分天下,鼎足而居”。这一段文字,十分精彩,恰似诸葛亮《隆中对》的最早版本。这一段文字以后又被司马光引用。何以司马迁要用大段文字记这件事?我猜太史公对韩信暗存同情之心。

蒯通又引了“兔死狗烹”,文种被害的故事告诫韩信,但韩信深信刘邦,执迷不悟。结果韩信没有逃脱“兔死狗烹”的结局。 都说韩信是死於吕后和萧何之手,“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我对此十分怀疑。猜忌—削权—杀头,是功臣枉死的三部曲。韩信功高,有奇谋,善用兵,刘邦岂能容他。韩信之后,彭越、琼布也为刘邦所害。聪明的张良,深知“兔死狗烹”之理,托言辟谷,跑到深山里去避祸。辟谷原是聪明人用自残的方式以达避祸之目的的方法,后人不知就里,引张良的例子学而习之,自残其身,实在是谬以千里。可以说,韩信被杀是必然的。

谋杀韩信,刘邦不在现场,但他可以用嘱言或锦囊的方式,把这件事做的巧妙一些。在许多罪案中,主谋不亲自出面是常有的事。说韩信谋反,不但奇怪,也不合逻辑。作齐王时,实力强大,蒯通一劝再劝,坚决不反;当了楚王,仍有一定实力,也不反;只待一个兵都没有的时候才反。无兵造反,自取灭亡,韩信莫非有病?况且,韩信与陈豨的对话,应是两个人之间的密谋,泄漏出去,定有杀身之祸。却纪录于史书之中,而且绘声绘色。那是一个精心编造的谎言。

第六案,“忧愤悲歌”

北宋朝廷著名的抗战派领袖李纲,死时年仅五十七岁,有人说是活活气死的。一生坎坷,就像绑在井绳上的水桶,一忽儿上,一忽儿下,上上下下何其多也。政和二年中进士,官至监察御史,“以言事忤权贵”,被迁为起居郎。生性刚直,容易得罪人,初入仕途就遭当头一棒。

宣和元年,上书力陈国事,“朝廷恶其言”,被贬到南剑州沙县当一个监税小官。脾气不改,又得罪人,再给一棒。宣和七年,被任命太常少卿。金兵南下,宋徽宗胆怯。李纲“刺臂血上书”,请徽宗禅位太子。如此大胆,实在少见。

钦宗即位。靖康元年,金兵过黄河,局势危机,徽宗南逃,钦宗也想跟着跑。满朝文武,个个畏敌如虎。太宰白时中等主张弃城而去。李纲挺身而出,力挽狂澜,主张坚守抗战,并且临危请命:“陛下不以臣庸懦,倘使治兵,愿以死报!”钦宗为其感动,任命李纲为尚书右丞。李纲甫上任,下令,主张弃城逃跑者一律处死。李纲厉兵秣马,调配军队,修整军械。金兵攻城不下,只好退兵。这就是著名的“李纲守东京”的故事。

李纲运筹帷幄,准备大举反击。有姚平仲急于邀功,受了小挫,宰相李邦彦乘机中伤李纲,钦宗罢了李纲的官。消息传开,京城军民“不期而集者数十万,呼声动地”,为李纲请命。钦宗无奈,命李纲复为尚书右丞,重负守城之责。不久,以“专主战议,丧师费时”之罪,贬为亳州明道宫提举。

金兵再来的时候,钦宗觉悟“和议之非”,又想起李纲来了,任命李纲为资政殿大学士、领开封府事。

高宗即位。任李纲为宰相(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李纲锐意革新,改革弊政,充实国库,整顿军备,准备北伐。其坚决抗战的主张,遭到黄潜善、王伯彦等投降派的反对,被视为眼中钉。在相位仅七十五天即被免职,放逐鄂州。十几年来,李纲就是这样上上下下,屡遭贬谪。

三个皇帝,徽宗、钦宗、高宗,一个比一个昏庸。每个皇帝身边都有一大堆汉奸、投降派,蔡京、童贯、梁师成、李彦、朱勋、李邦彦、蔡懋、唐恪、耿南仲、张邦昌、汪伯彦、黄潜善等,把持朝政,迫害忠良。

大厦将倾,独木难支。绍兴十年,李纲在悲愤与忧郁中病逝。为什麽,忠与奸的斗争,如此艰难,且常以忠良枉死为结局?

第七案,“莫须有”

岳飞这个名字,在国人心目中是爱国者的别名。现在有人否定岳飞是民族英雄,引了外国权威的话为证,大谈“民族”一词的含义。我国历史上的英雄,深深植根於亿万人民的心中,像参天大树,要想撼动他,决非易事。在俄罗斯,无论走到哪里,总是可以看到一些巨大的战争纪念碑,英雄雕像以及被战火摧毁的坦克、大炮、机车车厢等,整个俄罗斯可以说是一个战争博物馆、英雄纪念堂,这个强悍的民族随时都在向你展示他们骄人的战绩,讴歌他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们击败了拿破仑,他们战胜了希特勒。一种骄傲,一种不屈的精神,在俄罗斯人血液中流淌,表现为他们特有的民族气质。而在我们这里,没有那种强悍,没有那种显露无遗的骄傲。二战的遗迹,与边界那边的俄罗斯相比,刻意保留的很少。我们的民族英雄,岳飞、林则徐,任由一些文人肆意贬低。两个民族,如此不同。有关岳飞“愚忠”的讨论,一直是个有趣的话题。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乃是天经地义。岂止是杀害了一个岳飞,那些昏君、暴君制造了多少劫难,到头来,百姓们仍要俯伏尘埃,叩首欢呼,万寿无疆。

“愚忠”的并非只有一个岳飞。时空转换,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你到网上去看看,颂扬秦始皇的,仍大有人在。“万寿无疆”的理念跨越时空。孔孟之道,控制中国人思想几千年,如泰山。区区某人,想要挣脱他,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不要去批评岳飞的“愚忠”,“愚忠”其实是一种美德,完全符合东方价值观的教义。关于岳飞,还有一个有趣的争论:岳飞究竟是谁害死的?

在杭州西湖边的岳飞庙里,早些年,人们经过秦桧像时,都要啐上一口。传说秦的后人觉得很没有面子,便把秦的铁像悄悄投到西湖里。哪知整个湖水发出恶臭,人们循臭味找到秦桧像,把他重新安置在岳飞墓前。世人皆知,是秦桧害死了岳飞。

但文徵明就有不同认识。他在一首《满江红》中说,“念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只怕中原复”。说的是高宗,只怕收复中原后,徽钦二宗回来,自己的皇帝做不成了。正是高宗这种卑鄙污浊的心理害死了岳飞。所以,跪在岳飞墓前的,应当是高宗。只是让高宗去跪岳飞,皇帝去跪臣子,不合规矩。中国人最讲究规矩,圣人曰:“君君、臣臣”,上下有序。“臣罪当诛兮,吾皇圣明”,一切过错都在臣子,皇帝总是圣明的。

第八案,“谋逆”案

明朝的太监,时常在朝廷中作祟,把军国大事搅得一塌糊涂。英宗时闹出“土木之变”。蒙古人犯大同,太监王振鼓动英宗亲征。兵部侍郎于谦力谏,不听。第二天就出发,“事出仓卒,举朝震骇”。五十万大军未至大同,粮草不继,饿死者不计其数。进至大同,无法作战,只得回师。王振是河北蔚州人,挟持英宗朝蔚州去,走了不远,又恐大军踏坏自己庄稼,改道向东去。到了土木堡,距怀来城已不远,大军欲入保怀来城,被王振所阻,因王振私人辎重千余辆未至。蒙军追及,英宗被俘,王振被杀。

一个浑王,昏聩如此;一个佞臣,跋扈如此。国家大事,如何不坏?“土木之变”,“劲甲精骑”死伤数十万,北京城只剩数万疲卒。人心惊恐,军无斗志,一帮投降派大臣惊慌失措,主张放弃北京南迁。危难之际,兵部侍郎于谦挺身而出,严厉斥责投降派,坚决主张抗战,在乱作一团的朝廷上力主诛杀王振余党马顺。一面调集各路军马,部署北京保卫战,军民抗战情绪空前高涨。蒙军围城,激战五天,终被击退。一个即将崩溃的国家,赖于谦之力,力挽狂澜。此后,于谦等拥立朱祁钰为代宗皇帝,君臣一心,革除弊政,建立新军,加强边防,国力稍振,敌寇不敢入侵。世事无常,祸生不测。本是大好局面,突然急转直下。景泰八年,发生了“夺门之变”。

先前,于谦等将被俘的英宗迎回,奉为太上皇。景泰八年,代宗病重,权臣石亨等与太监曹吉祥密谋,“谓立太子不如复上皇可邀功赏”。几个阴谋家拥英宗夺宫门而入,宣布太上皇复位。以“意欲迎外藩入继大统”为罪名,坐《谋逆律》,斩于谦於市。

抄家的时候,发现于谦家“无余资”,没有钱。只有正室锁得很牢固,打开一看,都是皇帝所赐蟒衣剑器。

当官多年,家中居然抄不出钱来,如此清官,实在罕见。于谦一死,蒙军再来犯,皇帝就后悔了。旁侍的官说:“使于谦在,当不令寇至此。”帝为默然。《明史》说于谦“当国家之多难,保社稷以无虞,惟公道之独恃,为权奸所并嫉”。这是成化初为于谦平反冤狱时皇诰上的话。说得非常贴切,天下广为传颂。我尊敬于谦,不仅因为他家中抄不出钱来,不仅因为他抗敌救国,力挽狂澜,还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诗人。读于谦的诗,就会有一股清气,一股天地之间浩然之气,令人激动不已。诗如其人,浩气凌云,是于谦的本性。于谦的《北风吹》、《咏煤炭》,还有那首极为脍炙人口的《石灰吟》: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只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诗品、人品,辉映千古。于谦之冤较之窦娥之冤更令人撕心裂肺。

第九案,“反间计”

袁崇焕这个名字,因为金镛的缘故,广为人知。袁崇焕像磐石,横亘在金兵入关的路上,坚不可摧。金兵几次撞击,如以卵击石,头破血流。开创满清大业的努尔哈赤,可谓是一代天骄。可是这位天骄,撞到袁崇焕这块石头上,一命呜呼。

明天启六年,雄才大略的努尔哈赤领十万精兵围攻宁远。经略高第、总兵杨麒拥兵不救。一座孤城,很少的兵力,由袁从焕率领,英勇抗敌。这是战争史上一个经典的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例。结果金兵被击退,努尔哈赤负重伤,并于是年死在沈阳。

这一仗充分显示了袁崇焕的军事指挥天才。自此,金兵闻其名而胆寒。袁崇焕升任辽东巡抚,崇祯时,再升为兵部尚书、蓟辽总督。经过袁崇焕的苦心经营,宁远、锦州一带成为铜墙铁壁。天启七年,皇太极亲率大兵围锦州,被袁崇焕击退,损失惨重。雄心勃勃的皇太极,一心要攻明,又过不了袁崇焕这一关,大伤脑筋。最终帮皇太极解开这道难题的是鼎鼎大名的汉奸范文程。

历史上,每逢国家危亡之际,就有汉奸应运而生。外来之敌,常常是懵懵懂懂摸不着路径。一些汉奸,聪明绝顶,运筹帷幄,帮着敌国来灭自己的国家。就是这个汉奸范文程,深谋远虑,为皇太极献计,绕过袁崇焕,取道蒙古,以趋直隶之背。皇太极亲率大军,一路畅通,包围北京。袁崇焕率兵入援。皇太极不敢与之正面交锋,用范文程反间之计,四两拨千斤,大获全胜。现在看来,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计谋,不知当年怎麽就瞒过了明朝皇帝和满朝文武?金兵在被俘的杨太监面前“悄悄耳语”,说今日撤兵,与袁崇焕有密约,里应外合,成就大事。杨太监“佯卧”,“窃闻”其言,回去报告给崇祯。崇祯深信不疑,下袁崇焕於锦衣卫狱。

十二月下狱,次年八月杀袁崇焕。籍其家,无余资,是一个清官。袁崇焕不死,清兵很难入关。他是明朝的一根顶梁柱,这根柱子一倒,再无人可以替代。读中国历史,越读越糊涂。万历六年,明朝人口已达六千零六十九万人。满清人口男女老幼统共不过百万人。一个六千万人的大国,经济发达,科技先进,被一个不足百万人口的落后小国打得落花流水,是何原因?是因为有一大批汉奸,诸如范文程、吴三桂、洪承畴、孔有德、尚可喜之流,为其出谋划策,统兵作战。

灭亡明朝的主力其实是汉人。他们后来虽然都升官发财,但始终是奴才,不是主子。贪生怕死,贪图富贵,出卖自己的祖国和人民,他们是一批可耻的败类,应当把范文程之流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可是我们现在却在为其大唱颂歌,将其与张良、诸葛亮、刘伯温并列为杰出历史人物。

第十案,“百日维新”案

百日维新,轰轰烈烈一百零三天,结果慈禧发动政变,光绪被囚於瀛台,维新党如鸟兽散,六君子被斩於菜市口。一段十分惨痛的历史。

这段历史究竟引出了什麽教训?其一,依照牛顿第一定律,质量是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中国这个国家,最大特点,是质量太大。五千年历史,积淀太厚,如泰山,更兼数亿人口,决定了中国巨大的质量。如此巨大的质量,其惯性超乎想象。像一个质量巨大的星球,沿着自己固有的轨道运行,要改变其运行方向和轨道,谈何容易。有一本《趣味物理学》讲到如果地球突然停止运转会怎样,那将是一场灾难,所有地球表面上的东西都会被以极高的速度抛出去。因此,要想改变中国,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和了解他巨大的质量所生成的惯性力。

一个并无实权的皇帝,一群毫无政治斗争经验的书生,二者结合,就要旋转乾坤。康有为说:“守旧不可,必当变法;缓变不可,必当速变;小变不可,必当全变。”就是这个“速”字,导致其最终失败。在菜市口慷慨就义的康有仁,批评其兄:“伯兄规模太广,志气太锐,包揽太多,同志太孤,举行太大,……而上又无权,安能有成?”恰是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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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十大恶事是什么?

踹寡妇门、挖掘户坟、上房揭瓦、欺上瞒下、狗仗人势、夺人所好、拦路打劫、吃霸王餐、狼狈为奸、欺男霸女

人们常说的十恶不赦,分别是哪十恶?

开宗明义,“十恶”,最早出现于佛经中,是佛教用语。佛经被翻译传播之后,“十恶”开始进入律法正式成为一个法律名词。

01 先说“十恶”在佛教中的来历与含义

据《高僧传》记载,早在前秦苻坚建元年间(公元386年),竺佛念就译出了《增壹阿含经》;在晋隆安二年(公元398年)以前,僧伽提婆也译出了《长阿含经》,这些翻译的经文中就出现了“十恶”一词。随后,直接以“十恶”为名的佛经也被翻译到中国。

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了多部《十恶十善经》,其中有译者可查的两次分别是晋惠帝永年年间(公元301年),由沙门支法度翻译和宋孝武帝时期(公元453—464年)由竺昙无兰翻译。在佛经翻译传入中国后,中国人撰写的作品中开始出现“十恶”一词。

就佛教方面的含义而言,十恶是指十种恶行,其中既有犯罪行为,又有恶的不道德行为。十恶内容见于佛教大小乘经典,往往与十善相对应。

在著名的大乘经典《长阿含经》、《增壹阿含经》中,就有对十恶的界定:

“言诸有杀生、盗窃、邪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贪取、嫉妒、邪见者。”

《大哀经》中也有称:

“一曰杀生、二曰盗窃、三曰淫佚、四曰妄言、五曰两舌、六曰恶口、七曰绮语、八曰无明、九曰斗诤、十曰邪见。”

尽管各类佛教经典中十恶的具体恶行名称有不完全一致的地方,但是所指向的内容却是一致的:杀、盗、淫、妄言、绮语、恶口、两舌、嫉妒、恚害、邪见,是佛主张必须戒行的大恶行。

在佛看来,恶行、恶业源于身、口、意三业,其中杀、盗、淫属于身业,妄言、绮语、恶口、两舌属于口业,嫉妒、恚害、邪见属于意业,所谓“身三口四意三”。凡戒行十恶即为十善,行十恶行则为十恶,属于佛教中的根本业道。

佛典十恶的界定则在于倡导善行,通过宣扬六道轮回的因果报应理论,告诫世人多行善举,少为恶业,其世界关怀远超律典规定的十恶重罪。

02 再说“十恶”在律法中的含义与演变

在律法中,“十恶”的源头应归于北齐的“重罪十条”,首见于成于公元564年的《北齐律》(比佛教的晚了170多年),它指的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即:

“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齐人多晓法律,盖由此也。”

《北齐律》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将之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以此加强法律的威慑力。而上文中的“八议”制度又指的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的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

“议亲(谓皇帝袒免以上亲,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缌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议故(谓故旧)、议贤(谓有大德行)、议能(谓有大才业)、议功(谓有大功勋)、议贵(谓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议勤(谓有大勤劳)、议宾(谓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

此后,“八议”成为各代刑律的重要内容。

关于中国传统十大恶事的信息

到了后周,则不立十恶,而着重惩处“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内乱”等六种罪。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隋文帝制定新律,即《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增删,正式确定了十恶制度:

“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

当暴君隋炀帝即位后,于大业三年(607年),又另立《大业律》十八篇。讽刺的是,他居然以宽政为标榜,而“除十恶之条。”不过,所谓的“除十恶之条”,实际上删去的仅是“十恶”之名,而在内容上则“十恶之内,唯存其八。”即八恶仍存于律文之中。

唐律承袭此制,在《唐律疏议》中将“十恶”列入名例律之中:

“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谋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十恶者,不得依议请之例。”

至此,“十恶”之名有了较为确定的内容,具体如下:

1、谋反,即图谋推翻封建王朝的统治;2、谋大逆,即图谋毁坏皇帝的家庙、祖墓及宫殿;3、谋叛,即图谋背叛国家(明、清律改为“谓谋背本国,潜从他国”);4、恶逆,即图谋殴打或杀害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5、不道,指灭绝人道,如杀死一家三口,而被杀者都不是应判死刑的;或用支解的手段杀人;或用蛊毒的方法,企图使人中毒致死。

6、大不敬,指对帝王不尊敬的言行,如盗取帝王祭祀用的物品或帝王日常穿戴的物品,盗取或伪造皇帝的玺印,为帝王配制药物有错误,为帝王做饭菜误犯食禁,为帝王建造的车船不牢固,咒骂帝王,无礼对待帝王派遣的使者;7、不孝,指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言行,如控告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时别籍异财(分居),不予供养;居父母丧时嫁娶作乐,脱去丧服,改着吉服;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亡;8、不睦,指谋杀或出卖五服之内的亲戚,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和小功尊亲属;9、不义,即杀害本属府主、刺史、县令、授业恩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或者是女子丧夫却匿不举哀等;10、内乱,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

《唐律疏议》第一卷 “十恶”篇

从以上内容可见,唐律中“十恶”制度所规定的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为侵犯皇权与特权,一为违反伦理纲常。唐律将这些犯罪集中规定于名例律之首,并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地规定了最严厉的刑罚。

而且,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容,此即“十恶不赦”一词的渊源。这些特别规定充分地体现了唐律的本质和重点在于维护皇权、特权、传统的伦理纲常及伦理关系。

宋朝,建隆四年(963年),以《显德刑统》为基础,制定《宋刑统》,其中删去《唐律疏议》每篇前的历史渊源部分,因避讳对个别字也有改动,如将“大不敬”的“敬”字改为“恭”字等等。

至辽代,“统和十二年,诏契丹人犯十恶,亦断以律。”可见,此时契丹的统治者基本上已接受了汉民族的刑律,并将其运用到了本族人的身上。

元朝的统治者属于蒙古族,他们根据本民族的习惯称谓,将唐宋刑律中的“十恶”更名为“大恶”,“大恶”一词见于《元史·刑法三·大恶》,但具体内容沿袭前制,保持不变。

从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起,统治者就一直在不断地编订、增补刑律条律,不过“十恶”内容也未发生变化:

“十恶有十:曰谋反、曰谋大逆、曰谋叛、曰恶逆、曰不道、曰大不敬、曰不孝、曰不睦、曰不义、曰内乱。虽常赦不原。”

清代,对“十恶”的处惩十分严厉,所犯者,毫无赦免的希望,基本上都是死刑。

后来,随着西方法学的全面引人,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宣统二年四月七曰(1910年5月15曰),清政府颁布的《大清现行刑律》作为新刑律颁布前的过渡法律,但是它将体现封建法律专制本质的“十恶”、“八议”保留了下来。

而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曰(1911年1月25曰),颁布的《钦定大清新刑律》则是一部半殖民半封建性的刑法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部刑法典删除了“八议”等封建特权法内容,最终取消了存在于中国封建社会一千多年来的“十恶”条款。

至此,“十恶”在律法中的具体含义消失。

如今,我们虽然经常还会说“十恶不赦”这个词,但其中的“十恶”,再也没有封建社会中十大恶罪的那层含义了,它一般借指重大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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