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古代科举考试都由哪些官员负责?官职大小?负责什么?急求!!!!!
- 2、考科举的官职
- 3、给一下古代官职的大小排行
- 4、请带科举制度具体官衔如何?比如童生。秀才等等至状元。
- 5、古代科举是怎么排级别?
- 6、古代科举如清代的秀才乡试的各个级别
古代科举考试都由哪些官员负责?官职大小?负责什么?急求!!!!!
科举制下,至明清已形成必须循序而进、不可逾越的四个步骤:
一是童试,也称“小考”、“小试”。包括由知县主持的县试、由知府主持的府试、由学政主持的院试三阶段。童试三年两考。院试合格者称“秀才”;
二是乡试,又称乡闱,即省级考试。在各省省城举行,每三年举行一次。凡属本省生员和监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考官由皇帝临时任命,合格者称为“举人”,获做官资格;
三是会试,即部级考试,在京城举行、由礼部主持,每三年一次,各省的举人以及国子监的监生皆可应考,合格者称为“贡士”,也叫中式进士,其名额以300名为常,第一名称“会元”;
四是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试策问,当场交卷,参加者均称为“进士”。出榜分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均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甲可做翰林官,二、三甲经“馆选”合格后,还得进翰林院修业三年,再根据成绩授官。严格的多次筛选,大体上保证了公平竞争和择优选官。通过前两种考试只是取得了参加更高一级考试的资格。考中进士者,不是马上即可做官,也只是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做什么官,到什么地方任职,还要由吏部分发。由于以上特点,使得一般平民知识分子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成为官僚系统的成员,即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促进了知识分子的流动,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
[img]考科举的官职
释《儒林外史》中提到的科举活动和官职名称
[日期:2009-06-03] 来源:中华文史网 作者:翦伯赞 [字体:大 中 小]
《儒林外史》中涉及科举活动和官职名称的地方很多,这在作者当时的人看来,是用不着解释的。到了现在,事过境迁,就需要作一些简单的说明了。
《儒林外史》的作者把他所叙述的故事,都假托是明朝的,实际上这部小说中所描写的科举活动和官职名称,都是清朝的。明清的科举制度和官职名称基本上是相同的,只有某些细节上略有差别,因而并不妨碍作者的假托。
现在我们按照清朝的科举制度和官职制度来说明《儒林外史》中所描写的科举活动和官职名称,我想这是符合作者所描写的内容的。
首先说到清朝的科举制度。清朝的科举制度,关联着这个王朝的教育制度和铨选制度。因为科举制度是当时的地主阶级子弟走上政治舞台的一条狭窄的通道,在这条通道的一端是一些揣摩八股文章的读书人,在它的另一端则是相应于各级功名的各级官职。前者与教育制度有关,后者与铨选制度有关。
如果要详细地说明清朝的科举制度,需要很大的篇幅,而且也没有必要。在这里,我只想结合《儒林外史》中关于科举活动的描写,予以扼要的说明。
清朝的科举制,扼要地说来,可以归纳为三级考试。第一级是院试,第二级是乡试,第三级,亦即最高一级,包括三种考试,即会试、复试和殿试。此外还有一次朝考。
在院试以前,有两次预备考试:县试与府试。县试由知县主持,录取后,再经过一次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及格者称童生。以后,知府将一府的童生名册呈送学院,予以考试,谓之院试。院试及格,一个童生才可以取得生员(俗称秀才)的称号。
院试在府城或直隶州的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官员,南京、北京称学院,各省称提学道,简称学道,亦称学政,俗称学台,又称宗师。《儒林外史》第二回所说的周学道,第七回所说的范学道,第二十九回所说的学台以及第四回所说的宗师,都是指的主持院试的,目员。
学道或学政的任期是三年,在任期内,学道必须依次到他所属各府、各直隶州主持两次考试,谓之“按临”。《儒林外史》第四回说:“去年宗师案临”,就是指学台来主持院试而言。
院试分岁试、科试,岁试与科试的任务基本上是相同的。它们都有两种任务,第一是从童生中考选秀才,第二是对秀才进行甄别考试。《儒林外史》第三回说周学道“到广州上了任,次日行香挂牌,先考了两场生员,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童生。”前两场是甄别秀才,后一场是考选秀才。秀才在甄别考试中,按照成绩的优劣分为等第,给以奖励或惩罚。《儒林外史》第七回所说的梅玖,就是以秀才参加院试,因为考了第四等,受到“照例处罚”的处分。科试与岁试不同的地方是它要替高一级的考试作预备工作,即保送优等的秀才参加乡试,谓之“录科”。《儒林外史》第七回说荀玫“次年录科,又取了第一。”这里所谓“录科”,就是参加科试。
院试取录的名额,依府、州、县学生员的多少而异,多者二十人左右,少者十人八人不等。即因名额有限,所以有屡考不中的老童生。《儒林外史》第三回说:“周学道坐在堂上,见那些童生纷纷进来,也有小的,也有老的。”又说范进二十岁应考,考过二十余次,考到五十四岁,还未进学。
生员是一般的称号,在生员之中有附学生员、增广生员和廪膳生员,简称附生、增生和廪生。初进学的生员是附生,在以后的岁试科试中,如果考得好,可以升到增生、廪生1。《儒林外史》第九回、第十三回、第三十二回、第四十五回都说到廪生。廪生除了可以从政府领到廪膳费,又可以替应试的童生做保,叫作“廪保”。第四十八回,替邓质夫应试作保的王玉辉,就是一个廪生。廪生还有优先出贡的权利。这种出贡的秀才,称为贡生。
贡生有六种,即岁贡、恩贡、优贡、拔贡、副贡、例贡。2
岁贡亦称挨贡,是由各府州县的廪生中循年资选送的。府学每年贡一名,州学三年贡二名,县学二年贡一名。3恩贡,是恩赐的贡生,不是“恒制”。优贡,三年一科,子午卯酉年考,大抵在学台离任前举行,由各县保举优等的秀才应考。名额小县二人,大县六人。拔贡亦称选贡,十二年一选,酉年考,每县一名。4副贡,即在乡试时,举人名额已满,将较好而未能录取的卷子挑取一些另榜录取,贡入太学,叫作副榜贡生,简称副榜。5名额各省不同。例贡,系由廪增附生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而取得的贡生。《儒林外史》第四十五回余持说:“生员离出贡还少十多年哩。”就是指的岁贡。
贡生和秀才一样不能直接考进士,要考进士,必须先参加乡试取得举人的资格。《儒林外史》第三十三回季苇萧道:“他加了贡,进京乡试去了。”正好说明此事。
贡生照例要入国子监念书,叫作“坐监”,期间长短前后不同,6但到清朝乾隆以后,这种规定已成具文。
贡生“坐监”期满,通过朝考,可以取得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十二回,臧蓼斋道:“廪生一来中的多,中了就做官。就是不中,十几年贡了,朝廷试过,就去做知县、推官,穿螺蛳结底的靴,坐堂、洒签、打人。”
秀才一般都没有多大学问,只要八股成篇就有取录的希望。《儒林外史》第四十九回高翰林道:“那里有甚么学问,有了学问,倒不做老秀才了。有些秀才,甚至八股也不能成篇,请人代考。第十九回金东崖的儿子金耀就是“一字不通的”,但花了五百两银子请人代考,就取得了秀才的称号。此外也可以用贿赂学台的方法取得秀才。第三十二回主考庐州的学台就派人在外面承揽出卖秀才的买卖。但也有有学问的秀才,如象《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就是一个秀才。
秀才的身份不很高,《儒林外史》第四十九回施御史道:“若说他做身份,一个秀才的身份到那里去?”但是取得了秀才的称号总要比普通人高一等。第三回胡屠户吩咐他的女婿范进道:“你如今中了相公,凡事要立个体统来……若是家门口这些做田的扒粪的,不过是平头百姓,你若同他拱手作揖,平起平坐,就是坏了学校规矩,连我脸上都无光了。”第二十回匡秀才对他哥哥说:“就是那年我做了家去与娘的那件补服,若本家亲戚们家请酒,叫娘也穿起来,显得与众人不同。哥将来在家也要叫人称呼老爷,凡事立起体统来,不可自己倒了架子。”
秀才之所以高人一等,就是因为他有了接近官府的资格。秀才见知县可以不跪,甚至可以与知县分庭抗礼。第十七回说:“匡超人又进城去谢知县,知县此番便和他分庭抗礼,留着吃了酒饭,叫他拜做老师。”即因秀才可以接近官府,也就可以仗势欺人。第十七回说到匡秀才的哥哥匡大,威胁别人道:“县主老爷现同我家老二(指匡秀才)相与,我怕你么?我同你回老爷去。”
更重要的是中了秀才,生活大概可以解决,至少可以教书。第七回,荀玫中了秀才,他的母亲欢喜道:“而今你进个学将来可以教书过日子。”第三回范进中了秀才,他的岳父胡屠户向他说:“明年在我行里替你寻一个馆。”但也有例外,有些倒霉的秀才,甚至有穷到卖儿卖女的。第二十五回修补乐器的倪老爹,就是一个倒霉的秀才。他做了三十七年的秀才,一日穷似一日,他有六个儿子,死了一个,一个在家里,那四个都卖在他州外府去了。
比院试高一级的考试是乡试。
乡试在北京南京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一次,子午卯酉年举行。考期在秋八月,故又称秋闱。7
参加考试的必须是秀才,包括出了贡的秀才在内,没有考上秀才而以其他方法取得监生资格的人,也可以参加考试。通过这种考试,一个秀才、贡生或监生就可以取得举人或俗称孝廉的称号。
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国子监是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照规定必须贡生或荫生(所谓荫生即依靠父祖的官位而取得入监的官僚子弟,亦称荫监。)才有资格入监读书,但在清朝,监生是可以用钱捐到的,这种监生,通称例监,亦称捐监。《儒林外史》第三回说到的周进,第八回说到的蘧公孙,就是捐监的例子。第四十二回说到的汤由汤实,就是依靠他父亲汤镇台的地位恩赐的荫监。显然,荫监和捐监的制度是明清政府替有钱有势的豪家子弟开辟的一条猎取功名富贵的捷径。
主持乡试的官员称主考,主考有正有副,北京一正三副,各省一正一副。8《儒林外史》第二回提到的大主考座师,第四十二回提到的主考,都是指正主考而言。
主考、副主考都是皇帝钦命的,但必须经过考试,参加这种考试的,须是进士出身的官员。9
主考副主考都是一种临时差使,没有任期,任务完毕以后,仍回原职。
正副主考以外,有同考官,担任分房阅卷的任务,故亦称房官,又称房师。10评阅试卷的工作是在帘内进行,因而担任同考官叫做入帘,而同考官又称帘官。11《儒林外史》第三回所说的“房师”,第六回所说的“入帘”、“帘官”,第四十二回所说的“帘官”都是指分房阅卷的同考官而言。
同考官一般是从各省就近调用进士出身的官员充任,但也有举人出身的。12《儒林外史》第六回说:“今科十几位帘官,都是少年进士。”
除同考官以外,有监试官。监试官以各省最高的地方官员充任,因而巡抚是乡试的当然监试官。巡抚如因故不能执行任务,照例由按察使代理。监试亦称“监临”。《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说:“后来点名,监临不肯收他。”这里所谓“监临”,就是指的监试官而言。
乡试取录的名额,各省不同,大省百余人,中小省份五十、六十名不等。13
乡试是以岁纪科,例如壬午年举行的乡试,就叫壬午科,壬午科考中的举人就称壬午科举人。《儒林外史》第一回说“县尊是壬午科举人。”
在明清时代考上了一个举人,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是一件大事,因为考上了举人,不但可以参加会试投考进士,就是考不上进士,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在清朝考进士两次不取的举人,可以参加大挑。所谓大挑,即由王公大臣亲自挑选,十取其五,二名授知县,三名授学官。14此外也可以考取誊录或景山官学、八旗官学及咸安宫官学的教习、学录、学谕等职。15即使大挑没有挑上,单凭举人的资格,也就一生享受不尽。《儒林外史》第三回说范进中举以后“果然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入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环都有,钱米是不消说了。张乡绅家又来催着搬家,搬到新房里, 唱戏、摆酒、请客,一连三日。”这就是范进为甚么一听到自己中了举人就高兴的发了疯的原因。
即因考上举人,就可以把自己变成一个特权阶级,所以一个举人,在明清时代的一般百姓看来简直是天上的星宿下凡。《儒林外史》第三回胡屠户对范进说:“这些中老爷的(指举人)都是天上的文曲星。”又说范进“虽然是我女婿,如今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
会试复试殿试是最高一级的三种考试。会试由礼部主持,复试由皇帝派员主持,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三者之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
会试在北京举行,三年一次,辰戌丑未年考,即在乡试的次年举行。参加考试的是全国各省的举人。会试在三月举行,日期是三月初九至十七日。考三场,每场三天。因为在春天考,亦称春闱。16
取录名额,二三百人不等,取录者先以礼部的名义发表,称为士。
主持会试的官员称大总裁,大总裁之外有副总裁三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尚书充任,副总裁由侍郎或内阁学士充任。此外有十八房考官,由御史给事中等官之由进士出身者充任。
复试仍由大总裁主持,参加考试的人须是会试录取的贡士。只考一场,考八股文经义,一般不会有落第的人。复试分一二三等,此种等级与后来授职有密切关系。
复试之后举行殿试,殿试四月举行,地点在太和殿。由皇帝自己主持,派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殿试考一场,考试科目为策问。
殿试,亦即最后的一次考试,通过这一考试,一个贡士,才可以取得进士的称号。殿试分三甲,一甲三名,称进士及第,三名又各有称号,第一名称状元,亦称殿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儒林外史》第三十一回和三十四回所说的殿元公就是状元;第三十回“一门三鼎甲”即指状元、榜眼、探花而言。二甲约六七十名,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一二三甲总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儒林外史》第十七回浦墨卿道:“读书、毕究中进士是个了局。”正说明当时读书人的心理。
殿试揭晓的时候,要在太和殿前举行一次唱名典礼,叫做传胪。《儒林外史》第七回记传胪事。在传胪时一甲三名叫名字,二三甲叫某某等若干人。传胪典礼完毕后。状元由顺天府备仪仗送至住所。
殿试以后,还有一个考试叫做朝考,这个考试与功名没有关系,而是为了授与官职。朝考在殿试后若干日举行,通过这个考试,进士便可以获得他们应得的官职。17明清的规定,只有一甲三名在殿试揭晓以后立即授职,状元照例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此外殿试二甲的第一名和朝考的第一名亦可入翰林院任职,其他二三甲的进士,须依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所得的等级的数字分别授职。数字愈小,所授官职愈优。例如复试一等,殿试二甲,朝考一等,共计为四;或复试二等,殿试二甲,朝考一等,共计为五;都可以入翰林院为庶吉士。以下则分发为六部主事——部属,或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之类。第三回,周进“到京会试,又中了进士,殿试三甲,授了部属。荏苒三年,升了御史,钦点广东学道。”第七回,“会试已毕,范进果然中了进士。授职部属,考选御史。数年之后,钦点山东学道。”“传胪那日,荀玖殿在二甲,王惠殿在三甲,都授了工部主事。俸满,一齐转了员外。”第三十六回,虞育德“中了进士,殿试在二甲,朝廷要将他选做翰林。……当下就补了南京的国子监博士。”第四十九回,万中书道:“中书的班次,进士是一途,监生是一途。”最低是分发外省任知县。
中了进士一般都可以授职为官,即使不做官,社会地位也很高。第十一回,鲁小姐道:“母亲,自古及今,几曾看见不曾中进士的人可以叫做名士的?”名士在明清是受到社会尊重的。
三
清朝的职官制度,基本上也是沿袭明朝的。和封建时代的任何王朝一样,明清的官制,也是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系统。
清朝的中央政府,大体上说来,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部门:第一,是政府的首脑部,如内阁、六部及都察院、理藩院、通政使司、翰林院、詹事府、大理、太常、光禄、太仆、鸿胪等寺,国子监、钦天监等,第二是专门替皇家服务的机构,如太医院、内务府、宗人府等。
先说内阁。内阁制度,首创于明朝,自洪武十三年(一三八○年)废中书省,罢丞相不设,把行使国家大政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里,于是始有内阁之设。所谓内阁,即内庭殿阁的简称。进入内阁办事的官员,有内阁学士、大学士等。不论学士或大学士,在明宣宗以前(一四二六年),他们实际上等于皇帝的机要秘书,地位不高。宣宗以后,由于入阁办事的官员,多系元老重臣,因而内阁大学士便类似过去的宰相,到宪宗以后(一四八七年),内阁的地位更为重要。
清初行使国家权力的中枢称内院,不久即仿明制改称内阁。清朝内阁有三殿三阁。三殿即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三阁即文渊阁、体仁阁、东阁。大学士及学士照例冠以殿阁的名称,如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或武英殿大学士等等,总称曰内阁大学士。18
内阁大学士,在明朝一代,不过是正五品官,到清朝改为正一品,是中央政府最高级的官员,地位类似宰相。《儒林外史》第三十五回提到大学士,又提到宰相,这里所谓宰相,就是指内阁大学士而言。19
内阁大学士亦称中堂。在明代,入阁办事的学士,都由翰林院官员中选择,因而惯例相沿,内阁大学士在被任命后要在翰林院正厅中举行就职仪式,故称中堂。亦说大学士居中办事,故称中堂。
清朝的内阁大学士,官品虽高,职权并不很大。因为在清朝始终有一个权力机关压在内阁的头上,这种权力机关,在清初(一六四五——一七二二年)是议政大臣,雍正时(一七二三——一一七三五年)是军机房,乾隆时(一七三六——一七九五年)是由军机房扩大的军机处。20这些相继出现的权力机关,他们的权力都超过内阁,因而清朝内阁大学士的任务,只是办理例行公事和传宣诏令而已。《儒林外史》第三十五回,有“内阁奉上谕”及“徐侍郎将内阁抄出圣旨送来”等语,正是这一事实的说明。
在大学士之下,有侍读学士、侍读及中书等官员。侍读学士、侍读,掌核对本章诰敕。中书类似后来的秘书,掌管起草一般例行的文诰及缮写之事。中书可以用钱捐到。《儒林外史》第四十九回提到的万中书,就是用钱捐的。中书内有负责管理一部分事务的,称为办事中书。
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等部的总称。这六部是中央政府的主要行政机构,分司国家的行政。其中吏部主管百官的铨选升黜,户部主管户籍财赋,礼部主管考试礼仪,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司法行政,工部主管修缮水利等工程。21《儒林外史》第一回提到礼部议定取士方法,便是执行考试任务。第四十回提到筑城主事,“咨明兵部工部”,即因筑城之事,与兵工两部有关。
给一下古代官职的大小排行
明清官职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各省通判、京府通判、京县知县。(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这里的太师、太傅、太保……只是对大臣的一种荣誉加衔,或死后所赠。右都御史是总督的加衔;右副都御史是巡抚的加衔;总督和巡抚是地方最高长官,兼了都御史的头衔,就可以有弹劾权。这些都是空衔而不是实职。
请带科举制度具体官衔如何?比如童生。秀才等等至状元。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回答者:hljrzcy219 - 经理 五级 3-15 16:54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a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jian】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古代科举是怎么排级别?
科举指历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清朝与明朝略有不同,在初级考试中又增加了岁式和科式。正式的科举考试仍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概括看可见下表:
扩展资料: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
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
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人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科举制度
古代科举如清代的秀才乡试的各个级别
清朝科举制度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县太爷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这是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自明代开始形成的一套很严格的科举考试制度。
(二)
清承明制,科举必由学校,即只有各类学校的生徒才有资格参加乡试。所以,要了解清代的科举制度,首先就要了解它的学校制度。中国古代在孔子之前没有私学,教育机构皆为国立,“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春秋之前实行世官制度,贵族子弟入学校学习,“学而优则仕”。战国以后,世袭身份制度逐渐打破,与此同时私学兴起,出身平民和破落贵族而经由私学成才的游士遍天下,成为各国选官的一个重要来源。在汉代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下,选官也不由学校。如前文所述,伴随着科举制度的实行,隋朝在地方建立了州、县学。唐代在中央设立国子监,分为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招收官员和普通民家子弟入学;与此同时,在京都和各地设立地方学校。此外,还设有弘文馆、崇文馆等贵族子学校,专门招收皇族和高级官员的子弟入学。宋、元皆有国学,其生徒也同隋唐一样,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生源。清代文献中的“学校”,是指各类国立教育机构。清代设有各类官学,京师设有国子监、宗学、觉罗学、八旗官学等。各省设有府学、州学、县学。除这些官学外,还有私人和地方社会创办的私塾、社学、义学和学院等教育机构。所有这些官办和非官办的教育机构,构成了我们现代汉语中广义的学校。兹分述如下:
(一)私塾、社学、义学。清代童子启蒙教育,除富人延聘家庭教师教授子弟外,公共教育机构为私塾。私塾为私人、宗族或地方社会所办,延聘儒生(一般为秀才或老童生)担任教师。私塾讲授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等识字和启蒙教材,程度高的也选讲《四书》《五经》。社学和义学也属于启蒙教育机构,均起源于宋、元,一般为地方社会所创办。明初曾下令民间五十家设立一所社学,延聘教师以教育民间子弟,后废弛。清初复令每乡设置社学一所,择聘文行优秀者充当社师,官府免除其差徭,并酌给薪水。后来,这一制度也逐渐废弛。义学一般为地方社会或急公好义的人士集资创办,所以补社学之不足,专收孤儿和家境贫寒的生童入学。上述各学的学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称童生。
(二)府学、州学、县学。府、州、县学属于官学,由国家出资设立。童生经过考试合格入县学、州学、府学学习者,称生员,又称庠生、茂才、博士弟子,俗称秀才。换句话说,清代的生员(秀才),也就是国立府、州、县学的学生。府、州、县学皆由朝廷设置正副学官。其正学官,府学为教授,州学为学正,县学为教谕;其副学官,不论府学、州学、县学,皆称训导。学官既是作为学校管理者的官员,同时又是教师。府、州、县学的入学考试是科举制中的初级考试,每三年录取两次。各学录取生员皆有定额,按各地的文风高下、钱粮丁口多寡以为差别,自七八名至三四十名不等。生员分廪生、增生(增广生员)和附生(附学生员)三种。廪生每年由国家发给廪饩银(即助学金)四两,有为应试童生具保的责任。 (三)国子监。清代在京师设立的国学称国子监,亦称太学,其监内肄业的学生统称国子监生,但实际上分为贡生与(狭义的)监生两类。北京国子监琉璃牌坊 “贡”者,贡于王庭之义;贡生即地方贡生员于朝廷。清代贡生有五种:
①岁贡。岁贡生由各府、州、县学食饩十年后的廪生按资历深浅挨次升贡,其名额视各府州县学之大小而不等,或一年、二年一名,或三年、四年、五年乃至十年一名。
②恩贡。遇有国家庆典或登基颁布恩诏之年,以本年当出岁贡廪生出贡,称恩贡;次年再以各学廪生排在最前列者充当岁贡。
③拔贡。拔贡由各省学政(学政一职详下文)对各学生员进行专门考试,选其优者充之;选拔最初无定期,乾隆七年后定为每 12年进行一次。每届考试之年,由生员向自己所在的府、州、县学报名,经各学学官审查后申送本省学政参加考试。录取名额一般为每府学二名,每州、县学一名。
④优贡。优贡亦由各省学政考取,每三年一次,每省不过数人。
⑤副贡。清代乡试各省按正式录取举人名额的五分之一录取副榜,称副贡。以上五贡人员为正途出身,可以经礼部铨选做官,也可经考试入国子监读书(副贡不须考选)。除以上“五贡”之外还有所谓例贡,由生员和监生捐赀取得。
监生有四种:
①恩监。由各官学生考取和以孔子及先贤之后裔的身份入监者称恩监。
②荫监。荫监分为恩荫和难荫:清代文官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准送一子入国子监读书,这些人以及遇恩典特准入国子监者,称恩荫监生。此外,京官外官三品以上不论满汉,三年任满后勤于王事死难者,准其一子入国子监读书;各省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以及各州县正印官、佐贰官死于王事者,亦准荫其一子嗣入国子监学习,俱称难荫监生。
③优监。优监系指以附生身份入国子监学习者。
④例监。例监系指以俊秀(即没有任何功名的平民)捐赀取得监生资格者。
国子监置祭酒、司业等官员,掌监生的教学和考试;设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等六堂,作为讲习之所。各类取得入监学习资格的人员,入监前须经考试,贡生取在一、二等,监生取在一等者,方能入学。国子监学生分内班、外班,均有定额;不论内、外班生,每月皆给膏火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内班住校,外班上课时到监。但实际上,这种教学制度年久日渐废弛,内班学生一般课考时方到监,外班更是形同虚设。国子监的学习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兼习书法,此外还可选修诸子和《十三经》《二十一史》。国子监生学习期间有大课、季考、月考等考试,以检验其成绩。在国子监肄业的人员,优者可按有关制度参加经廷试,任用为低级官员。由于国子监教学制度的废弛,监生并不务学,其名多为捐纳以及参加乡试的资格,为人们所轻视。
三、清代科举考试的程序
清代士人在应科举以求功名的路上,要经过考取生员、考取举人和考取进士这三个步骤。在这一过程中,要经过多次考试。确言之,清代各种科举考试可以归入生员考试、举人考试和进士考试等三个系列。在这三个系列中,秀才系列和举人系列的考试均与“学政”这一官职有关。
清代的学政是中央派往各省管理教育和科举事务的官员,其制源于宋代。宋代曾置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之学政,并巡察所部儒师之优劣、士子之勤惰。明代除在各省设置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之外,还分设各种道员,其中有一种以按察司佥事提督学校的道员,称提学道,一般由京朝官简任。这种制度在清代继续沿用,雍正后统称 “钦命提督某省学政”,一般称“学政”。学政多由朝廷在翰林院、詹事府官员中选任,由其他京官选任者也带翰林院编修或检讨衔;由于学政还兼有在派往省份考试武生的职责,因而又加提督衔。清代的学政三年一任,逢子、卯、午、酉乡试之年的八月简放,其基本任务有三个:第一是主持“院试”(详下文),录取各府、州、县学的生员;第二是主持各地检验生员学业的“岁考”;第三是主持作为乡试预备考试的“科考”。学政系朝廷使节,不受督抚节制,地位很高。下面将科举制度中生员、举人和进士三个系列的考试程序做一个大致的叙述:
(一)生员(秀才)系列的考试。
童生考取生员须经本县、本府(或本直隶州、厅)和学政的三级考试:
1.县试。县试由州县官主持,日期多在二月。其程序,童生向本县衙署的礼房报名,填写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三代存、殁、已仕、未仕之履历;或出具同考五人互相保结,或出具本县廪生的保结,保其身家清白,不属于优倡隶皂之子孙,以及没有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等情,然后方准应考。县试一般共考五场,每日一场,黎明前点名入场,即日交卷。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贴诗一首;题目、诗、文的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和字数限制。第一场录取者准应府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县试第一者称县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2.府试。府试由知府、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日期多在四月。因故未参加县试者,可于府试前补试一场,亦可参加府试。其他报名、具保、场次、考试内容等与县试相同。第一场录取者即准应院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府试第一名称府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3.院试由学政主持。各省学政在三年任期内两次巡回各地,称按临,主持生员的岁考和科考;与此同时,进行童生的院试。因故未参加府试以及县试、府试均未参加者,均可经补考后参加院试。院试报名、结保、考试内容等与县、府试同,惟正场之前加试经古一场,考试解经、史论、诗赋等。院试场规较严。入场由学政亲自点名,认保、派保的廪生排立学政座旁,如有冒考、顶替者,查出究办;此外互保的五名童生还须互相觉察,如有容隐包庇,五人连坐。考生入场携带考篮,内装笔墨食物。为防止夹带,要进行严格的搜检,甚至要解发、袒衣,连鞋袜、文具也要检查,不许携带片纸只字进入考场。点名入场后,考场即封门,禁止出入。为防止考官徇情,试卷弥封糊名。院试录取的新生须填写亲供,书年龄、籍贯、三代以及身高相貌特点,由各州县学官出具印结,汇报学政。学政于大堂召集新生行簪花礼,然后分拨县、州、府学学习。留县者称县学生员,拨府者称府学生员。各府、州、县奉到学政发下的新生名单后,即通知新生定期穿戴雀顶蓝袍,齐集官署大堂设宴簪花;然后在府、州、县官的带领下,前往孔庙谒圣,再至学宫拜谒本学学官。此后即开始入学学习。
学政按临各地,除主持童生入学考试外,还负有整顿学风、检察生员品行和考察生员学业等责任。为此,他还须主持以下活动: 科举考生雕像
1.观风、谒庙和放告。学政按临一地后,往往首先拟出经解、策、论、诗、赋等题目,令生员和童生
2.岁考。学政到任后第一年按临各地,在主持院试之前对生员进行考试,旨在检查其学习情况,府、州、县学的附生、增生、廪生均须参加,称岁考。岁考实行“六等黜陟法”,即将考试成绩评定为六等,根据成绩对生员的身份进行黜陟,如增生、附生补为廪生,廪生降为增生、附生等。此外,对成绩考列五、六等者,还有青衣和发社两种惩黜。着蓝衫本为生员身份的象征,“青衣”处分即使被惩生员改着青杉,曰“青衣”;“发社”即由县学降入乡社学;最严重的处分是革黜为民。
3.科考。科考是乡试的预选考试,学政到任后第二年进行。成绩分三等,其一二等及三等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准应乡试。除科考外,旨在选送参加乡试人员的考试还有生员、贡生、监生的“录科”和“录遗”。所谓录科,即科考成绩三等未获得参加乡试资格者、因故未参加科考者以及在籍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因名不列于本地学宫而不参加科试者,皆须于乡试之年七月由学政考试录科,方能送考;录科各省有定额。所谓录遗,即经录科考试仍未能取得参加乡试资格者以及未参加录科考试者,可以再参加一次考试,录取者也准其乡试。有些人员,可以不经科考、录科、录遗而直接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在这些人中,现任学官准由学政直接送考;在国子监肄业的贡生和监生,由本监官直接送考;正印官胞兄、弟、子、侄中随官员在任读书的贡生、监生,准许本官申送参考;学官、州县佐贰由本任地方官申送参考。
(二)举人系列的考试,即乡试。
清代通过乡试选拔举人,是取古代“乡举”之义。“乡举”一语见于《周礼》,言乡大夫向朝廷推举贤能。汉代察举制度举孝廉、举文学、举明经有道等,就是乡举,无需经过考试。科举制度建立后,乡举须通过考试,因而发展成为乡试制度。明清士子通过乡试后,即取得一种永久性功名 ———举人,可按科无限期参加礼部会试。
1.乡试的时间和考试内容。清代乡试三年一科,逢子、午、卯、酉举行,称正科;遇皇帝万寿、登基等庆典,增加一次,称恩科。如过庆典之年适逢正科之年,则改是年正科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后一年举行。《周礼》有三年大比之制,故乡试之年亦称大比之年。乡试于八月举行,亦曰秋闱。乡试分三场进行。以初九、十二、十五日为正场,考生于每场正场前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考试内容,顺治初年规定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用八股文,谓之制义,亦称制艺、时艺、时文;第二场考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乾隆五十二年后,改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策问五道,题问内容为经史、时务、政治。顺天乡试的《四书》题和贴试诗题由皇帝钦命,其余考试内容由主考、同考官员命题;各省乡试均由主考命题。
2.乡试的参考人员。清代乡试考场设于顺天府和各省。顺天乡试亦称北闱,参考者有两部分人:一为直隶、奉天、热河等省区以及满蒙汉军的生员和贡生、监生;二为各省的贡生、监生。各省乡试地点在省城,参考者为本省的生员。
3.乡试的考场。清代乡试考场称贡院。
4.乡试的场规。清代乡试场规极严,对试前、试后、场内、场外,皆严立禁令。对士子夹带防范尤严,进场时进行严格搜检。为防止夹带,规定士子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严禁考官交通嘱托,贿卖关节,严禁士子与员役协同作弊,违禁者严处。1858年,顺天乡试发生舞弊案,主考官、协办大学士柏�被问斩,数十名官员、士子受到包括死刑在内的严重处罚。
5.乡试的考官和阅卷、录取。
清代乡试的考官为正副主考,每省各一人(道光后顺天乡试的副主考为三人),负责命题、阅卷、录取。正副主考均由皇帝钦命简放,专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官员。其中顺天乡试用一、二品大员,其他省用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员。除正副主考外,各省乡试还任用同考官帮助阅卷,同考官也称“房官”,各省8~18人不等。顺天乡试的同考官由礼部会同吏部选用科甲出身的官员担任,各省乡试的同考官由担任乡试“监临”的督抚考选,专用邻省接界三百里以外的在籍进士、举人。“监临”负责监察、总摄考场事务。
6.乡试的中额。
清代乡试中额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如乾隆年间共取1200余名。乡试正榜取中者称举人,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亦称副贡。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称解元,顺天乡试的解元例为直隶人。
7.乡试的放榜。
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放榜时,正副主考、监临、房官、提调、监试等齐集公堂,拆墨卷弥封核实中式者姓名、籍贯;核实后交书吏唱名,唱毕填写正榜。榜由第六名写起,末名写完后再提写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写至第一名,谓之“五经魁”。填榜至此,时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红花烛,经魁出于哪一房官即将红烛一对置于该房官案前,以表荣誉。经魁唱名声音特高,曰闹五魁。五经魁填写完毕后填写副榜。全榜填写完毕,将榜文加盖顺天府尹或本省督抚关防,载以黄绸彩厅,在鼓乐仪仗兵丁的护卫下,送到顺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抚署前张挂。发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抚衙门举行“鹿鸣宴”,由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参加。新科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称文魁,均由国家颁给20两牌坊银和顶戴衣帽匾额。匾额悬挂住宅大门之上,门前可以树立牌坊。新科举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参加礼部会试;会试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经过吏部的“拣选”或“大挑”就任低级官员。
(三)进士系列的考试,包括会试、复试和殿试。
“进士”一词,始见于《礼记?王制》,指可以进授爵禄之人,至隋朝开始成为取士科目,后为历代沿用。清代举人中式后即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经会试、复试和殿试取中者,称进士。
1.会试。
清代会试于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试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称春试(春闱);因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会试每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年举行;遇乡试恩科,翌年之会试即为会试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后一年举行。会试考试、阅卷、场规和考试内容等基本同于乡试,惟第一场《四书》三题由皇帝钦命。会试考官于三月简放,初用内阁六部大员4~7人;咸丰后定制4人,一正总裁,三副总裁,以大学士及翰林进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员者充任;同考官18人,与主考官同时简放,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实缺京官。清代会试中额各科多寡不同,一般为百余名或二三百名,最多一科为406名,最少一科为96名。会试四月放榜,中式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
2.复试。
经会试取中的贡士,接着要参加复试。清初贡士本不进行复试,康熙五十一年因发生科场案,会试后进行了复试。雍正、乾隆两朝,复试间行之,至嘉庆初始成为定制,地点在皇宫保和殿。复试考《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第二天派阅卷大臣评定成绩,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准参加殿试。
3.殿试。
殿试于会试放榜一月后举行,乾隆二十六年定四月廿一日举行,廿五日传胪(公布名次),著为定制。殿试最初在天安门外,顺治十四年改在皇宫太和殿东西阁阶下,遇风雨时,在太和殿东西两庑。乾隆五十四年,又改太和殿在保和殿。殿试的内容为时务策一道,由读卷大臣拟出若干题,送皇帝钦定圈出,作为试题。殿试试卷的评阅,由皇帝任命读卷大臣进行(由于殿试在名义上是皇帝作主考,所以称读卷而不称阅卷)。读卷大臣共8名,首先由礼部开列大学士及进士出身的尚书、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内阁学士的名单,奏请皇帝从中简派。殿试翌日,读卷大臣集于文华殿阅卷。其阅卷的进行,将全部试卷平均分给八名读卷大臣,各自先阅自己所分之卷,然后互相轮看,称转桌。最终成绩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读卷大臣进行,其他人参加意见。成绩评定后,于廿四日向皇帝进呈前十本,钦定名次并公布引见,称小传胪。廿五日在太和殿公布全部名次,称传胪。殿试名次的排列分为三甲,一甲共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殿试传胪后颁发上谕,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 状元服殿试传胪典礼十分隆重。清晨,由銮仪卫在太和殿前设卤簿法驾,在檐下设中和韶乐,在太和门内设丹陛大乐;由礼部和鸿胪寺在太和殿内东楹和丹陛之上正中设黄案,丹陛之下设云盘,在午门外设彩亭御仗鼓乐。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各着朝服在丹陛之下左右序立,新科进士身着朝服,头戴三枝九叶顶冠,按名次奇偶序立东西丹墀之末。典礼时到,礼部堂官诣乾清门奏请皇帝礼服乘舆,引入太和殿升座。此时,中和韶乐奏隆平乐章;阶下鸣鞭三响。鞭用皮制,长一丈余,司礼者执鞭柄由下飞舞,回旋而上,鞭声清脆悦耳,响彻云霄。鸣鞭毕,丹陛大乐奏庆平乐章,读卷大臣等官员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礼。大学士进殿从东楹的黄案上取出黄榜,授给礼部尚书,陈于丹陛正中的黄案之上。这时,丹陛大乐又起奏,鸿胪寺官员引新进士就位,宣读制诰:“某年某月某日策试天下贡士,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传胪官唱第一甲第一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唱第一甲第二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右侧稍后;唱第一甲第三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再稍后处。然后唱第二甲某人等若干名,第三甲某人等若干名,不引出班。唱名毕,鼓乐大作,大学士至三品以上各官及新进士均行三跪九叩礼,中和韶乐奏显平乐章。典礼完毕,皇帝乘舆还宫。礼部尚书用云盘奉黄榜,置于彩亭之中,在礼乐仪仗下出太和中门至东长安门外,在长安街张挂三日。新进士左出昭德门,右出贞度门,一甲三人随榜亭由午门正中出。由于丹陛中石只有皇帝才可以踩践,所以午门的中路除非皇帝出行从不开启,殿试传胪后准许文武一甲进士由此门出,这是连亲王宰相也不能享有的隆遇。4.朝考。殿试传胪后五日,在保和殿举行进士朝考,以选拔翰林院庶吉士,称馆选。朝考内容为诏、论、疏、诗、赋等形式,前后不一;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庶吉士的录取要综合复试、殿试和朝考三次考试的成绩等第,而以朝考成绩为主。一般说来,考四数者(即殿试二甲、复试、朝考一等)肯定可以录取;朝考成绩同时也是进士授官的依据。复试、殿试、朝考均重视楷法,书法不好者难取优等。